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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顶岗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材料归档的通知

2023年04月10日 11:09  点击:[]


教务处〔2023〕36号

各院部:

根据升本教学条件专班工作要求,为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河南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和实习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21〕392号)文件精神,按照《焦作大学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4]59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制度,规范实践教学体系,现对实践教学材料归档过程中涉及的归档内容进行明确,对归档办法进行规范,材料归纳时间为五年(2018年开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归档

(一)学生档案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正文文本;

2.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材料:毕业实习审批表、开题报告、任务书、光盘、答辩申请表、毕业实习日志、毕业实习报告、答辩评语表、答辩记录表

3.毕业(论文)设计附件材料(可选):图纸、文档资料、实验记载、原始数据、计算数据、调研记录、程序、磁带、磁盘、图片及其他有价值的资料;

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档案材料纸质材料归档,按照顺序依次统一装入专用档案袋内,并注明“件数”等信息。学生档案材料以行政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附学生原始成绩单、专业班级选题目录进行归档。

毕业论文(设计)正文电子材料,以行政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进行归档;其余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附件材料,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归档事宜。

(二)学院工作材料

学院归档材料主要包括以下7项,其他材料由学院自行安排。

1.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毕业答辩实施方案,选题题目及成绩一览表;

2.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院部存档备查,每人一袋);

3.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情况;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教务管理系统分班级打印);

5.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分专业,纸质 ,见附件1:焦作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

6.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纸质及电子版);

7.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自主编印,升本专业要求有纸质版、其他专业可汇集电子材料)

二、顶岗实习材料归档

顶岗实习纸质材料归档按照《焦作大学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修订)》(焦大政[2014]59号)文件要求统一进行,2023年开始顶岗实习同时要在河南省备案平台上上传电子版材料,具体集中实习归档材料包含如下:

(一)学生档案材料

1.焦作大学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教育协议书

2.焦作大学顶岗实习协议书(学校与企业)

3.焦作大学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学生) 说明:2022年全面启用河南省备案平台统一规定的实习三方协议  

4.焦作大学学生顶岗实习申请表

5.顶岗实习联系函

6.顶岗实习学生指导教师信息表明

7.焦作大学学生顶岗实习信息登记表

8.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紧急情况登记表

9.焦作大学学生顶岗实习报表

10.焦作大学顶岗实习周志

11.顶岗实习报告

12.焦作大学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表

(二)学院工作材料

学院归档材料主要包括以下8项,其他材料由学院自行安排。

1. 学院实习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 学生顶岗实习材料(院部留存备查,每人一袋);

3. 集中安排实习企业出具实习企业考察评估报告。考察内容应当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见附件3:焦作大学实习单位实地考察评估报告);

4.实习安全教育和实习前的岗位培训报告,含相关图片及其他有价值的资料,(包含焦作大学智慧教学平台建课地址);

5.实习管理表(参照状态采集平台数据信息见附件4);

6.顶岗实习成绩单(纸质及电子版);

7.实习教学工作质量分析表(分专业,纸质 ,见附件2:焦作大学实习教学工作质量分析表);

8.顶岗实习工作总结(纸质及电子版);

以上实习材料纸质材料归档,按照顺序依次统一装入专用档案袋内,并注明“件数”等信息。学生档案材料以行政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附学生原始成绩单进行归档。

实习电子材料,以行政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进行归档,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归档事宜。

三、工作要求

 (一)实践教学是升本教学评估重点检查内容,各院(部)应组织对实践教学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做好教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归档材料应分类存放于资料室,一学年一归档。

(二)实践教学中院部工作材料规范相关材料电子版集中打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zdxsys@126.com邮箱,并将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纸质版报表反馈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

(三)2023年5月10日前,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规范相关材料进行初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并将初步审核意见报送学校升本教学条件专班。



教务处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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