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3)102号
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 2023 年度中原英才计划——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候选人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662号)精神,现开展我校2023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和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申报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的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累计具有企业(单位)相关技术(或管理)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拥有至少一项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理论和实践教学效果显著,因材施教,课堂教学灵活多样,深入践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理念,教学研究能力强,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主讲课程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或开发有高水平高职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学生评价优秀;专兼职教学团队建设水平高且成员业绩突出;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积极开展相关生产、技术和培训等社会服务;积极参与“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和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2)非现任校级领导。
二、推荐名额
我校共推荐1人。
三、申报推荐材料
申报人员参考《2023年度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遴选指标体系》(附件1),按照《2023年度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推荐人选上报材料说明》(附件2)的要求,填写《2023年度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
四、有关要求
(1)同等条件下,河南省职业院校省级名师优先推荐。
(2)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领军人才项目。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3)申报人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推荐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推荐资格。
(4)所有推荐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请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教务处王家威处。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391-2985510,邮箱:jzdxjwk@163.com。
附件:
1、2023年度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候选人遴选指标体系
2、2023年度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候选人推荐人选上报材料说明
3、2023年度中原教育教学领军人才(职业院校)候选人推荐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