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4〕9号
各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将本学期学生补考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考条件
1.上学期期末考试申请缓考且审核通过的学生;
2.上学期期末考试正常参加,成绩不合格,且没有违纪行为和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
3.原则上学校对单独开设的实验课和各实践教学环节不安排学期初的补考。
二、具体安排
补考工作从3月5日(星期二)开始,公共课补考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
补考科目 |
3月5日(星期二)15:00~17:00 |
数学 |
3月6日(星期三)15:00~17:00 |
英语 |
3月7日(星期四)15:00~17:00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3月8日(星期五)15:00~17:00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3月11日(星期一)15:00~17:0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3月12日(星期二)17:00~18:00 |
大学信息技术 |
3月13日(星期三)17:00~18:00 |
体育(北校区不及格学生) |
3月14日(星期四)17:00~18:00 |
体育(南校区不及格学生) |
说明:《大学信息技术》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具体考试地点,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
学院专业课的补考时间由各学院在3月5日——3月14日下午自行安排,考试结束即可安排改卷。体育课的补考地点:北校区田径场(北校区所属院部学生);南校区操场北门(南校区所属院部学生)。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各门课程的补考学生名单(在教务系统-成绩管理-学生成绩查询。查询条件:学期:2023-2024-1,修读类别:正常,考试情况:正常和缓考(分别选择查询),是否通过:未通过),涉及公共课的部分请学院整理好后报相应的公共课开课部。请各院部提前安排好试卷打印,安排好补考考场及监考教师。补考的纪律要求和成绩报送程序与期末考试相同。
补考成绩报送时间及方式:通过教务系统开放补考成绩录入批次进行,时间:3月11日-3月15日。
特别注意:在录入成绩时,请先录缓考再录补考,否则会产生记录问题。
教务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