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生在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步骤、注意事项,了解实验所用仪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对准备不充分的学生,教师可责令其重新预习后再进行实验。
第二条 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吸烟、饮食和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等,保持室内整洁。
第三条 学生须按时上课,因故缺课的学生可向指导教师申请补做实验。无故缺课且情节严重者该实验成绩以零分计。
第四条 学生应服从教师的安排和指导,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认真操作,积极分析思考,做好记录,按要求书写实验报告。
第五条 学生要爱护仪器设备,使用大型精密仪器前,必须接受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操作;如发现仪器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的要照章赔偿。
第六条 学生要节约用水、电、试剂、耗材等实验物品,反对浪费。浪费或擅自将实验物品带出实验室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罚。
第七条 学生要遵守实验安全制度,严格按规程操作,注意实验安全。做易爆、易燃、腐蚀、毒害、辐射、低温、高温、高压、机械操作和有害微生物等实验时,必须事先采取防护措施。危险性大的实验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
第八条 严格按照要求取用各种实验试剂,不得随意混合或私自处置各种试剂,严禁将实验试剂倒入水槽或带出实验室。
第九条 实验完毕,将实验物品归放原处,做好清洁卫生工作,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