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2〕92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实习工作管理,提高各院部指导学生和实习单位开展实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服务学生实习活动质量,防范化解学校实习工作领域风险,推进实习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和完善覆盖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全过程的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现将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顶岗实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成立学生实习管理和服务领导小组,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各院部可根据需要联系企业或社会第三方机构等设立学生实习管理和服务领导小组,主要工作是:制定有关实习管理的工作方案;统计实习工作情况年度报告、月报等;督促师生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实习活动;协助学校开展违反实习管理规定的调研和证据收集工作,督促违规开展问题整改;设立热线电话等,接受学生、企业有关实习活动的投诉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实习问题线索,做好实习问题台帐的记录工作,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实习问题;维护、使用河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备案平台;组织实习政策的宣传解读;开展仿真、虚拟、远程环境下开展实习活动研究;研究维护学生、企业和学校合法权益的有效举措,开展实习矛盾的调处工作。
二、紧盯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补足实习工作短板
1.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实习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把学生生命健康安全放在首位的工作原则,尤其在疫情防控复杂化、常态化的形势下,要全面梳理、排查学生实习工作的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列为风险台帐,逐个销号处理,要根据新要求、新形势修订有关应急方案。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河南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和实习管理工作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21〕392号),落实落细工作要求,精挑细选实习单位,加强实习指导教师培训,努力把学生实习风险降至最低。
2.推动实习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和心理亚健康状态已经成为威胁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要以学生实习活动为契机,学生实习前要开展一次学生实习心理健康评估,形成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推动学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和引导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自我调控、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充分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树立职业理想和正确的职业观,了解相关职业的性质与自身特点,提高职业价值感;对存在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他们尽快消除障碍,以良好的心理状态投入实习教学,为学生进入社会作好充分准备。
3.充分开展实习岗前培训。实习学生岗前培训是保护学生安全健康、提高学生适应能力、顺利开展实习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完成由学校向社会、学生向员工转变的第一步,也是学生了解企业文化、职业精神,完成自我定位、职业规划的开端。各院部可在焦作大学智慧教学平台开展岗前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教务处将征集各院部优秀的岗前培训慕课资源、创作的说明插画和其他数字化资源等,各院部可邀请专家、专职讲师等录制在线实习指导课程供实习学生在线学习。各院部要扎实开展培训工作,督促学生积极参与岗前培训,对未接受实习岗前安全教育的学生,不得安排外出实习。
4.切实做好学生实习保险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学生实习实训保障标准,认真落实教育部、银保监局为学生实习实训购置保险的有关要求,扎密扎实最后一道风险防线,真正做到参加实习实训的学生人人参保、应保尽保。各院部要认真研究学生实习保险方案,保险必须覆盖学生实习全过程、全时间段。
三、科学组织实习教学,提高规范化工作程度
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各院部要根据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律,结合我省新高考改革方案、“职教高考”改革思路,满足学生接受更好职业教育的期盼,适当调整实习教学组织方式、时间、内容,鼓励探索二、三年级分段式、自主实习和集中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完成规定实习教学活动,各院部应考虑计划升学学生的复习需要,及早计划、提前安排实习活动,空出时间支持学生开展备考。
四、切实加强疫情防控下实习实训活动
各院部要依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专项方案,精准掌握摸排在外实习学生情况、防控政策等关键信息,加强对疫情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的统筹调度。明确实习实训学生防疫管理责任分工、环节流程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学生实习常态化防控管理机制。落实“点对点”管理,加强与实习实训学生的联络沟通,指导其加强自我防护、配合属地落实防疫措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
各院部扎实做好学生管理工作,严格管控在外实习实训学生。要积极教育引导在外实习实训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特别是出现疫情地区的实习实训学生要尽可能留在原地,非必要不外出、减少跨区域流动,做到工作、生活空间相对固定。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配合属地落实核酸检测、隔离流调等防控措施,切实加强自我防护,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五、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备案系统工作
实习备案工作是落实教育部有关实习管理规定,落实河南省“能力作风建设年”要求的重点任务,是常态化防范化解实习环节风险的必要手段。除学生个人严重疾病、残疾、重度心理障碍和退役士兵外,所有学生(含非全日制、被高职扩招录取的弹性学制的在籍学生)均应在毕业前完成不少于6个月的实习教学。
为不影响学生毕业和学校声誉,各院部要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合理实习工作方案,依据有关规定和实习备案系统流程详细分解时间节点、工作进度。未经实习备案系统备案的实习活动不得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