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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年07月12日 16:40  点击:[]

教务处〔202457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管理规定,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4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以下简称“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是指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突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具有原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能够显著提升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效实现培养目标的教育教学方案。教学成果应针对当前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内容主要包括立德树人、专业建设、三教改革、育人模式 、管理创新、校企合作、育训并举、质量评价、综合改革和教师培养培训等方面。

二、成果要求

(一)本次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原则上是高等职业学校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通过省级教学改革项目鉴定(含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每所学校另外可推荐1-2项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但未能列入省级教改立项的校级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学成果。

(二)成果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深化“三全育人”改革,对接前沿技术和产业变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聚焦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强化实践教学,实行育训并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难点问题,实施效果显著,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并产生重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具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显著成效,在省内产生重要影响,一般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某一方面有明显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具有明显成效,并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三)推荐的省级鉴定项目成果,成果名称及完成人、完成单位原则上以省级教学改革项目鉴定通过名单为准。根据项目研究实际情况,成果名称可适当调整,但应与省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原主要内容及主题对应;成果第一完成人原则上不得调整,成果团队成员增减或调整顺序,须经本级公示,由原获奖项目组全体成员签字同意。以上两项调整均须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并盖章。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由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推荐项目须通过学校内网等方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已经获得过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特别创新和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五)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三、成果推荐

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是职业教育领域最高综合荣誉,是职业教育最先进经验、最典型样板的集中展示,对职业教育发展有着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各推荐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成果时兼顾不同专业、不同领域,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鼓励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研究。校级领导主持成果的推荐数量限定在申报数量的30%以内。只接受学校推荐的成果,不受理个人申请。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成果,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同一所学校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1项,同一成果(相同完成人或单位、相同成果内容)不得多途径申报、拆分申报。个人作为项目成员参与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含参与其他单位的成果),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限报1项。

科学把握各等级推荐比例。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

四、材料报送

省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邮寄两种方式进行材料报送。

(一)院部报送材料

以院部为单位填写《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于7月29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院部签字盖章)报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jwcjyk@jzu.edu.cn。

(二)项目负责人报送纸质材料

1.《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校级评审时先按照附件2填写报送,其中,校级等级、推荐等级先不填写。评审结果公示后,在线填报《申报书》后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版报至教务处)。

2.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不多于5000字,需附查新查重证明)。

3.与成果相关的国家级或省级教学、科研项目的结项文件或结项证书。

4.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

5.教育教学研究代表性论文论著。限10篇论文、3部著作。

6.新闻媒体报道。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7.获得奖励。成果及主要成员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含本成果获得的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奖文件或证书)。

8.教材成果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版权信息页、完整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9.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调整情况表,若无调整可忽略。

网上填报的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查新查重证明)、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新闻媒体报道、成果校级获奖证明需隐去单位、成员姓名等信息,代表性论文论著、教材成果、成果相关的科研项目奖励不需隐去单位姓名;上报的所有纸质材料可显示相关信息。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网上填报

为客观公正地做好本次省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全面、科学地评价申报成果的价值。教育厅将对推荐的成果进行网评,请各项目成果按网络提示要求在线填报《申报书》,导出后报送纸质版《申报书》。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填报网址:hnzy.open.ha.cn/。

网络填报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5日。(具体填报时间根据教育厅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上述成果纸质材料和教材样书各一式两份,纸质材料用牛皮纸袋封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两面。其中,第1项、第9项(若有)单独成册,第2-8项材料按顺序合装成册。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五、其他事项

1.为便于后续工作通知,请成果申报项目负责人务必于于7月15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微信群。

2.请于2024年729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行政楼105。以上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各附表电子版均可从申报平台下载。

政策咨询联系人:徐鹏  薛亚辉

联系电话:2985516

材料报送联系人:薛亚辉

联系电话:1890391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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