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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焦作大学教改项目立项工作暨推荐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的通知

2022年01月03日 17:33  点击:[]

教务处(2022)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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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376 号),现就开展2021年焦作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工作暨推荐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标和选题

(一)目标及选题。项目选题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教学基础地位,结合教育“十四五”规划、河南教育现代化“2035”战略规划,立足当前本省、本校发展现状,坚持发展导向和问题导向并重,引导高校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重大命题,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教研结合、实践检验、整体推进,持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过程管理质量。具体选题范围可参照《2021年河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指南”)。

(二)立项要求。

1.符合新时代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适用性、创新性和前瞻性。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4.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联合申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学校吸收行业、企业及其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

5.申报校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6. 项目选题原则上应在《立项指南》范围内,《立项指南》条项均为选题内容的大方向,不是具体项目名称。申请者不应直接使用《立项指南》中的某一条项作为具体的研究题目,应参考《立项指南》,根据学校和个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申报项目。

二、立项办法

(一)立项范围。已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研究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在研尚未结项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基金和其他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在确保研究时间、研究精力的前提下方可申报;有校级项目未能结项的不得申报本次校级及省级项目。

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包括高等职业教育、高校思政课、高校就业创业指导3个类别。

(二)申报限额。

各院部拟推荐校级教改项目限额不超过2个。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省级项目从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我校推荐省级教改项目申报限额为4项,其中高校思政课类和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类限1项。

三、项目管理

研究时间。校级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为1-2年。省级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一般为2

(二)研究人员。校级、省级教改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鉴定、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在研究实践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结项前,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与实践者,须经学院审核,在申请结项之前3个月,报教务处(省级项目报省教育厅)同意、备案。项目成果鉴定后不得再次变更。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校级教改立项的只需填写《焦作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和《2021年焦作大学教改项目汇总表》(附件4)。

(二)申报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的需填写《焦作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和《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且满足以下申报条件:

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项目主要成员必须直接参加项目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教学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主持的申报项目不低于限额的40%,校级领导主持的不超过限额的20%。

(三)请各院部务必于1月12日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逾期不予受理。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焦作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2021 年焦作大学校级教改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4

2.相关证明材料:立项申请书中提到的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5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立项申报有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四)省级教改项目将在校级立项建设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择优遴选,在校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后向省教育厅推荐;遴选推荐的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其他申报材料公示后另行通知。请各院部做好对项目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过硬。

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联系人:李维娜

联系电话:2985516

电子信箱:jzdxjyk5516@163.com




教务处

2022年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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