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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数据采集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6年07月01日 15:51  点击:[]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办学机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和水平,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从今年开始,对所有的职业学校开展评估。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办法

从2016年起,评估采用统一标准,统一程序,不进校评估,采用大数据分析进行评估。所有数据按照学校、省、国家三级进行公开,最后委托第三方对数据进行分析,向社会公布结果。

二、评估工具

1.一个平台。

2.三个数据表

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情况表、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情况表。

3.三份问卷

校长问卷、专业主任问卷、 学生问卷

三、具体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安排专人负责,负责协调本部门的数据采集,各部门请认真阅读数据采集说明(附件2),按照任务分解的时间,及时完成。对于涉及的数据,要有主管领导把关,做到层层负责。上交数据时要有部门领导和主管校领导签字。

2.各专业基本情况填报数据时,要先和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确认后填报(学生数、教师数),做到数据的一致性。

3.基本办学条件中所有数据必须和教育事业发展统计报表一致。

4.所有数据要自行准备好佐证材料。

5.每个数据都要有自评材料,根据教育部采集项说明写出简洁的自评材料。

6.学生问卷和专业主任问卷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填写。(按照发给院长的登陆网址、账号、密码上网填写,7月5日前完成)。

学生问卷:经管学院10份、艺术学院7份、太极学院1份、土建学院3份、人文学院6份、信息学院5份、外语学院2份、法政学院2份、化工学院6份、机电学院8份

专业主任问卷:会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五个专业。

四、具体分工和时间要求(见附近1)

附件1:数据表采集分工与时间要求/uploadfile/jwc/uploadfile/201607/2016070109394856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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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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