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大政〔2021〕87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改善实验室安全环境,强化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保障教学科研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结合我校实验室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拟进入实验室内学习、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拟进入实验室的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及其他人员等。
第三条 按照“点面结合、分类引导、分级推进”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指导实验谁负责”的原则,各院部须在本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学科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第二章 制度体系
第四条 教务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具体包括:安全考核平台的开发、建设、维护;各类安全教育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丰富网上学习内容;监督、检查各院部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五条 各院部具体负责对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内容的制定和宣传教育实施,组织师生参加学习、考核。具体包括:
(一)制订安全教育和考试计划,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培训及相关材料归档;
(二)院部须根据专业特点,维护充实相关专业试题库,制定专项教育考核内容,作为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考核体系组成部分。
(三)督促院部相关教师严格遵守学校规定,杜绝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从事相关实验操作。
第六条 如有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学生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院部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三章 教育、考核
第八条 实验室安全教育包括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以及预防教育等。实验室安全准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学习、培训,掌握实验室安全知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其过程包括:
(一)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事故讲解: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知识、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和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案例。
(二)自主学习:通过焦作大学智慧教学平台,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学习相关知识点。
(三)在线考试:各院部自行组织登录焦作大学智慧教学平台进行考试。考试总时间为 45 分钟,总分 100 分,规定时间内得分超过 90 分(含)为考试合格。可以进行多次考试,成绩以最高得分为准。3 次考试仍未合格者,需间隔 2 日方可重新参加考试。
(四)组卷、考试内容和题型:由各院部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进行组卷,考试知识点应涵盖安全通识、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环保安全以及本学科专业的特色安全等知识,以及防护和急救措施。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组卷时多选题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应列为新生入学教育内容之一,由各院部负责组织实施。新生应在入学教育期间完成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的学习并通过考核。
第十条 考试成绩合格后,由院部统一打印实验室安全准入证书,并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上交院部留档备查。未完成者将不得进入实验室。
第十一条 新入职的实验室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各院部组织培训,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和考核,获取实验室准入资格。
第十二条 外来人员包括临时人员,由各实验室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具体形式由实验室负责人确定并组织实施。并由本人或负责人签署安全承诺书后方可进入。
第十三条 各实验室和指导教师应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前或学期初第一次课时,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每学期第三周前向教务处报送院部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报告(院部考试方案、考试时间、需考试师生人数、考试合格人数、安全第一课培训方案)。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或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