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大政〔2021〕83号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学校、院部、实验室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根据教育部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成立“焦作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实行席位制结构,席位制结构和成员名单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席位制结构
主任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
副主任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和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委员由学校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国资处、后勤基建处、机电工程学院、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太极武术学院、会计学院、艺术学院、远程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基础教学部、网信办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成员职务若发生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人员自然递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实验室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实验室安全的工作部署;
2.负责督查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教务处负责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科研处负责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
3.负责审核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监督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
4.定期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工作;
5.掌握各院部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6.负责实验室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7.负责其他需要审核的有关实验室安全事项。
三、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 任: 魏曰高 霍晓丽
副主任: 秦海金 吴玉伦
成 员: 林五星 林邓伟 李 淼 霍霄艳 李晓珍
张永强 李存红 李 辉 王四海 苏永祥
于亚征 卢国红 张建国 李整建 张 宏
徐 曼 李世伟 王友军 范 涛 丰树谦
焦同梅 张睿彬 徐莉萍
办公室主任:林邓伟(兼)
焦作大学
2021年 11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