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1)150号
-------------------------------- ☆ -------------------------------
各院部:
本学期已临近结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 号)以及12月24日河南省教育厅组织召开的全省教育系统燃气和危化品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为确保期末实验实训室的安全及下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我校决定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请各学院于2021年12月30日前开展一次实验实训室自查工作,对实验实训室设施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排除,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实验实训室全面排查
1.各院部对实验实训室(含体育器材)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自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填写《焦作大学实验室安全记录本》。
2.对下学期实践课程对应的实验实训室设备进行检查,对燃气设备和危化品进行重点排查,若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须及时处理。
3.根据下学期实践课程的教学计划及开设情况,填写耗材购置计划表(一式三份),院部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于12月30日前交至教务处106室,电子版报送至jzdxsys@126.com。
4.下学期实践课程的实验室任务书、实验课表、能力课落实计划书于下学期第一周交至教务处106室。
5.各实验实训室要将本学期的实验报告(全批全改)收齐存档,实验日志、工作日志、实验室检查记录等材料整理好存档。
二、实验实训室利用率的统计
对所有实验实训室的利用率进行统计(含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统计时间为2020-2021-2学期和2021-2022-1学期两个学期,没有开课的实验实训室统计利用率为零即可。院部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22年1月3日前交至教务处106室,电子版报送至jzdxsys@126.com。
三、校企合作课程、教材的统计
本学年校企合作开发课程门数、校企合作共同开发教材数(见附表1和2),经院部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于12月30日前交至教务处106室,电子版报送至jzdxsys@126.com。
四、职业等级证书获取率(社会已开展的专业)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数:当年已获得由培训评价组织或人社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人数,包含2021年试点的1+X证书(见附表3),经院部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于12月30日前交至教务处106室,电子版报送至jzdxsys@126.com。
五、实验室安全与管理知识测试活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 号)的精神,为切实增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我校于2021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开展焦作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知识测试活动。
测试方式为线上测试,满分100分。凡开设实验实训课程的学院所有教职工均须参与测试。请各位老师微信扫描测试活动二维码(见附件)进入答题界面,参与知识测试答题,活动参与率低的学院将进行通报。
六、寒假期间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
寒假期间实验实训室原则上不安排实验,如需要进行实验活动的须在各实验室进行报备登记,并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室安全。
各实验实训室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要确保实验室的水、电、仪器设备(尤其是压力容器、高速机械等)、网络、危险品等的安全使用。要保证实验室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到严密监管,责任到人。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还要做好药品、试剂等耗材的盘点,尤其是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存储和处置工作。所有院部在放假前要将本部门所属的实验实训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后再进行封门。
开展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是进一步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需要。通过全面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教务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