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4〕33号
各院部: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为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稳定的学校环境,保障实验室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工作,具体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院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习近平对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作出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河南大学大礼堂火灾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各院部要按照学校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切实把各类风险隐患化解于萌芽状态,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检查时间
2024年5月7日-5月17日
三、检查范围
院部所管各级各类办公、教学、实训等实验场所
四、主要内容
1.实验教学场所自查 时间:5月7日-5月11日
院部需认真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过程、全方面的自查,要逐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如实填写《焦作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迅速开展整改,无法立行立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坚决做到闭环管理。
院部要重点关注实验室水电安全、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危险化学品管理、特种设备安全和实验场所安全管理。特别是教学场所内各类仪器设备开关、用电控制有无故障;有无电路老化、临时电源和私拉乱接现象或负载超核情况、有无废弃包装物及垃圾混乱堆放,消防通道堵塞、有无违规在教学场所电动车充电等。
院部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汛等工作;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无工作任务的仪器设备,应切断电源,归类存放;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等,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确保实验室安全。
院部认真做好相关检查工作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形成完整的原始资料。
2.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 时间:5月13日-5月17日
学校对各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通报。内容包括:各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开展情况、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安全档案归档情况和院部日常管理等内容。
3.签订安全责任书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逐级分层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包括学校与相关院部签订责任书、相关教学院部与实验室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实验室责任人与实验人员签订责任书。
学校与院部签订安全责任书经签字盖章后,教务处及学院各一份存档管理,教学院部与实验室责任人、实验室责任人与实验人员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由各单位自行存档。
五、材料提交
请各院部于5月13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学校与教学院部)(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附件1)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联系电话2985509,电子版发送至jwcsjk@jzu.edu.cn,纸质版由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106)。
教务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