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务管理 | 教育教学 | 实践教学 | 教务通知 | 校务公开 | 管理文件 | 办事指南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党风廉政建设 
站内搜索:
  教务通知  
关于做好2023届学生顶岗...
关于开展教学工作调研活...
关于焦作大学2022年河南...
焦作大学“第二届实验室...
关于报送2023-2025年度实...
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焦作大学2022年职业教育...
 
  实验室安全    

关于论证报送2023年度实验室建设计划的通知

2022年10月28日 18:21  点击:[]

教务处(2022)122


各院部:


为推动学校高职“双高工程”建设和升本工作,9月9日,教务处下发《关于报送2023-2025年度实验室建设规划及2023年度实验室建设计划的通知》(教务处〔2022〕91号),启动2023-2025年度实验室建设规划及2023年度实验室建设工作。根据学校要求,请各院部再次充分论证2023年度实验室建设计划。具体论证内容如下:

1.服务“双高”工程建设和“升本”建设。申报院部需要加强统筹、保障重点、规范管理、提高效益、防范风险,切实服务于学校双高“双高”工程建设和“升本”建设;


2.重点支持教学必须、实用性好,共享性强、覆盖面广的教学实训室项目,支持现有实训室的完善和改、扩建项目;


3.密切结合各专业建设的需要,切实从人才培养方案出发,充分考虑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做好实验、实习、实训项目设计,发挥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


4.严格控制建设周期。所申报的实训室建设项目必须是经过酝酿,完成了前期调研,能够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建设的项目;


5.所申报项目的实训室要充分考虑到利用率,在建设项目验收和绩效考核中发现利用率低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6.实训室建设项目申报时,各学院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论证时要充分考虑实训室的建设场地(位置)、环境要求(排污、辐射、噪音、防震或其它特殊要求)和配套设施要求(水、电等)。


7.各申报院部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规范程序,此项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坚持“谁申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允许将任务分配给个人独立完成,代人签字。因工作不认真,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者,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8.设备选型要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原则,既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也不能不切合实际,造成建设费用过高。


9.编制设备清单要充分考虑现有仪器设备的存量,申报项目之间的设备清单也要统筹考虑,防止重复购置,造成浪费。


10.按项目建制编制设备清单,不得将和该项目无关的仪器设备编制到清单中。


请于2022年11月5日下班前,将整理好的规范申报材料一份(签字扫描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106房间)电子邮箱:jzdxsys@126.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请各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调研与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科学、合理、可行,并请准备好相应汇报PPT。


                               教务处


2022年10月28日


 

关闭

 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务管理 | 教育教学 | 实践教学 | 教务通知 | 校务公开 | 管理文件 | 办事指南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党风廉政建设 

焦作大学教务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