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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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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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1〕2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河南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及国家财产的安全,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查找堵塞安全漏洞,营造良好的实验实践教学环境和秩序,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院部应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整改,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快构建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组织实施本部门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切实做到安全检查的闭环管理。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即时即改、立行立改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实验室安全检查以教育部最新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的内容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与落实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的计划与实施情况、应急设施的安装与使用状况以及环境安全、化学安全、特种设备及特殊设备安全、个人防护等情况和实验室安全档案管理工作。
各院部院长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次安全检查、安全隐患的记录形成台账,做好保存。请各院部于5月8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告格式参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领导签字)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稿,电子邮箱:jdsysglk@126.com。学校将依据各院部上报的自查情况,对各院部教学实验室进行检查并落实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规范教学活动的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技函〔2019〕36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我处草拟修订了《焦作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焦作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一系列安全规章制度。文件的起草和修订工作是依据国家、地方的管理政策法规,参照国内各高校的相应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各部门,请各部门根据自己工作实际提出意见与建议,并请于2021年5月13日17:00前通过书面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书面反馈意见请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