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1)07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教育学生有效防范实验实训场所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我校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平安、和谐、文明的学习与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19号)要求,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开展集中攻坚、重点治理,严防发生安全事故。结合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暑假前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思想
近期,国内、省内发生多起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全体师生要树牢安全思想,始终把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在建党100周年到来之际,坚决扛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对安全的教育和管理时刻不能放松,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各院部务必于通过安全教育课、班会和新媒体等方式,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在国家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实验室安全等方面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师生思想道德、法治和心理健康等教育宣传,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
三、开展教学场所安全卫生大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1.院部检查
各院部于2021年6月30日前对所管理教学场所进行“地毯式”安全大排查,认真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全面自查,对照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建档立账、明确责任、制定措施、照单对号、限时整改。重点做好水电安全、设备安全状况、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化品的专项检查,认真检查实验室内水、电、气等线路和通风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结合爱校卫生活动,清除各院部实验室内与实验无关的杂物,整治环境卫生,避免产生异味、滋生病菌。
2.学校检查
学校将依据各院部上报的自查情况,对各院部教学实验室进行检查并落实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教育和排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好各项教育及排查工作,确保教育警示入脑、排查整改到位。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努力形成全校联动、齐抓共管、长期坚持的良好局面,共同创建平安校园、健康校园、文明校园,以优异的成绩共同庆祝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
2.本次安全检查、安全隐患的记录形成台账,做好保存。请各院部于6月30日前将自查总结材料及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领导签字)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稿,电子邮箱:jdsysglk@126.com。
教务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