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1〕82号
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教党〔2021〕135号)和学校《焦作大学关于加强校园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请各院部做好汛期及暑假期间实验室相关安全工作,务请落实如下事项: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安全至上、以防为主、防抗救并重”的原则,各院部主要负责人为防汛工作责任人,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加强汛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安全责任的落实。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各院部要组织对所属实验室的安全及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重点检查低洼地和楼顶实验室的渍水、漏水、渗水情况以及外围排水设施,确保实验室内下不积水渍水、上不漏水渗水。凡存在积水、漏水风险的实验室,务必将遇水反应、腐蚀性、有毒等化学品搬离并妥善保存。
全面检查各实验室门窗、电源、水源,重点针对防汛、防漏、排水、用电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原料等的管理,尤其要做好危化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和隐患排查。
各院部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台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杜绝事故发生。能够自行采取应急措施处置的自行处置,不能自行处置的汇总上报教务处。
7月22日下午,教务处将重点对各教学楼、实验楼一层和顶层实验室进行检查。
三、做好汛期实习安全工作
根据教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1】77号)通知要求“各学院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要求开展顶岗实习工作,在正常教学周中做好顶岗实习计划和安排,严禁利用寒暑假时间进行顶岗实习工作”。
各学院要强化对汛期学生实习、实践等活动的管理,不得举办暑假学生实习、实践等活动;各学院要落实规定,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安全。
请于7月23日下午,将汛期学生实习安全排查报告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