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1] 127 号
各院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保障实验室安全高效运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安全函〔2021〕685 号)文件精神和10月25日校长办公会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指示,结合焦作大学“首届实验室安全文化宣传月”活动安排和教务处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现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和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对学校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推进实验室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防范和控制,提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降低实验室安全风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院部要深刻认识做好实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始终绷紧安全线,严防麻痹松懈思想,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实验室安全和稳定。
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要狠抓末端落实,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细落小落地。要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并加大演练力度,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和逃生自救能力。
要吸取国内某高校实验室爆燃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迅速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工作。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理清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确保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能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反应、科学施救、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工作
我校出台了《焦作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文件。为全面落实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工作,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实验场所。实验室以“房间”为单位按照所涉及的危险源及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安全分类和风险等级的认定。
1.各实验室上报本实验室分类分级信息(10月28日—11月5日)
各实验室根据《办法》规定对实验室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排查,填写《焦作大学实验实训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附件1),化学类实验室填写《焦作大学实验室危险源信息采集表(一化学类)》(附件2),机电类、电子类、其他类实验室填写《焦作大学实验室危险源信息采集表(二非化学类)》(附件3)(一房间一个表),上报所在部门。
2.各院部确定实验室分类分级结果(11月8日-11月10日)
(1)各院部依据《办法》对实验室上报的所属类别进行审核,最终认定各实验室类别;
(2)各院部组织相关校内专家对实验室上报的危险源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或者调整实验室自评的危险等级,撰写院部评估结论;
(3)填写《焦作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处。
3.教务处整理分类分级结果(11月11日)
教务处汇总各院部实验室分类分级结果,进行整理备案,形成基础管理数据。
4. 各院部对实验室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挂牌
各院部根据最终结果对所有实验室实行分类分级挂牌管理。《实验室安全信息门牌》(参考)
(二)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主要包括疫情期间各项工作档案的记录和归档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仪器设备管理和操作规范情况,特别是高温、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仪器设备维护和保养情况;实验室卫生情况等。本次学校检查的重点是实验室分类分级工作落实情况和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2.气瓶、压力容器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3.实验室分类分级落实情况;
4.是否制订符合实验室特色的应急预案;
5.新生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6.实验室自购危险化学品的来源情况(提供相关供应商的行政许可资质);
7.实验室化学品动态使用台账落实情况,是否有化学品名录,是否定期清理过期药品;
8.试剂药品是否单独、有序存放,无混存、混乱摆放现象;
9.实验室存放危险化学品总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0.化学品标签是否显著完整清晰;
11.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安全标识等;
12.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签订情况;
13.实验室水电安全情况。
三、工作组织
1.各院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讨论《焦作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九份文件,认真部署,提出方案,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无遗漏。
2.各院部根据学院学科特点督促各实验室对所辨识的危险源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结合新制定文件制度完善实验室自己的安全管理制度。
3.各院部结合不同类别实验室安全管理重点,依据相关法规和制度管理要求确定检查范围和重点,根据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负责实施本院部实验室安全自查与安全管理。填写《焦作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附件5)、《焦作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6)和撰写院部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4.请各学院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列清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5.各院部组织对学校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四、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时间
1.各院部自查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
2.学校全面检查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8日
3.检查方式:采用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学院自查请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五、材料报送
请各院部于11月10日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6纸质版、分类分级院部评估报告和院部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签字盖章(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106),同时电子版发送至jzdxsys@126.com。
教务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