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1)77号
为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切实加强顶岗实习管理,确保顶岗实习工作安全、稳定、扎实、有序地进行,现将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实习管理的认识
顶岗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切实树立质量意识,选择合格及高水平实习单位,提高实习岗位专业对口率,为学生提供合理的实习报酬,落实学生实习保险制度,保障实习安全,并强化应急管理。各学院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要求开展顶岗实习工作,在正常教学周中做好顶岗实习计划和安排,严禁利用寒暑假时间进行顶岗实习工作。
二、实习管理要严格执行“六不得”“三不得”
严格执行教育部《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附件1)规定的实习管理中的学生基本权利保障“六不得”,即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实习岗位及工作时间“三不得”,即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三、实习管理要切实做到“六个禁止”
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紧急通知》(教职成〔2018〕503号)规定的“六个禁止”:禁止学校或实习学生以任何名义(包括勤工俭学)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禁止学校与中介机构以“小时工”形式合伙侵吞实习学生利益;禁止安排、接受一年级在校学生进行顶岗实习;禁止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禁止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禁忌性岗位实习;禁止强制实习学生加班、安排学生夜班实习。对于已经发生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必须令行禁止、立行立改,造成恶劣影响甚至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落实顶岗实习规章制度
1、顶岗实习报备制度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焦作大学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修订)》(附件2)的规范流程进行顶岗实习前的动员、安全教育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办理文件要求的各项手续,并将顶岗实习计划与安排(实习时间要明确)及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2、顶岗实习保险制度
根据《焦作大学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修订)》,学校将为所有实习学生办理职业院校实习责任保险,一定要通知到学生本人,请各学院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信息要求,对学生进行信息采集。实习前将填报好的实习生责任险投保学生清单报至教务处。
3、启用顶岗实习智慧云平台,落实实习跟岗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实习管理工作和跟岗管理,不断提升顶岗实习管理水平。要求各学院2021-2022年度全面启用顶岗实习智慧云平台,实现实习工作信息化管理,强化实习过程管理,提升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质量。注册蘑菇丁,绑定教工号。访问地址:https://p3.gongxueyun.com 教务处将根据顶岗实习智慧云平台使用情况和教师管理工作质量对指导教师进行通报,并进一步纳入部门考核指标(绑定率、签到率、周记率、周记批改率)。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要针对当前顶岗实习落实监管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依据自查清单(附件4),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于7月13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张彦锋
电话:2985509
邮箱:jdsysglk@126.com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