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2〕 106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重要指示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及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43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工作,2022年9月13日,教学工作例会上秦校长强调科学组织实习教学,提高规范化工作程度和紧盯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补足实习工作短板。为积极稳妥推进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备案系统工作,现就实习备案工作问题建议如下:
一、工作进展
目前,全校共有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等1080名学生开展顶岗实习教学任务,学生账号激活数量1012人,账号激活率93.7%,实习报名签约815人,实习中人数755,全校实习开展率69.9%。学校实习教学工作总体开展平稳,但存在后续工作缺乏有效跟进,希望各院部积极稳妥推进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备案系统工作,避免学生不开展实习影响毕业的社会舆情出现。
问题一:院部实习计划发布较迟,导致实习工作开展出现滞后情况。建议各院部今后开展实习时,制定实习计划提前2-3周,提供学生一定的缓冲时间。
问题二:开展实习岗前培训不到位,学生对实习教学工作任务不了解。要求各院部要扎实开展培训工作,督促学生积极参与岗前培训,对未接受实习岗前安全教育的学生,不得安排外出实习。建议各院部在焦作大学智慧教学平台开展安全教育慕课资源的岗前培训。
问题三:部分学生无法联系到合适企业。各院部要充分认识实习实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实习实训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是校企协同育人的重要体现,是学校服务企业生产的重要方式。要求各院主动联系一些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建议院部要多措并举、精挑细选完善合作企业资源库,构建与实习企业特别是紧密型企业的合作共生关系,营造学校、学生与企业共同成长的共赢关系。
问题四:实习报名签约成功后,不及时进行分组管理和指派校内指导教师。要求各院部实习管理和服务领导小组要健全实习教学体系、规范实习安排、加强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
问题五:部分实习指导教师监督落实不到位,不及时对学生实习进行进度管理,导致较多学生无法正常开始实习和打卡。要求各院部加强指导教师进行实习管理、监督考核。
指导老师对所负责的学生进行管理,包括实习进度管理、实习出勤管理、实习评价管理、实习评价管理、实习投诉管理、实习解约管理、实习荣誉管理、实习总结管理。指导老师要特别注意学生的出勤审核、实习投诉和实习解约管理,如果学生出现投诉问题要及时反馈的院部,院部要书面向学校报告。
问题六:学生不愿参加顶岗实习教学任务,要求各院部对存在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他们尽快消除障碍,以良好的心理状态投入实习教学,为学生进入社会作好充分准备。
二、政策解读
问题一:学生是否参加顶岗实习,是否影响学生毕业
教育部明文规定一般应为实习6个月,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所有学生必须顶岗实习6个月才能拿学分正常毕业。
问题二:免实习申请的标准?
入伍当兵的学生(需要上传入伍材料,入伍时间可以抵消实习课程);
特殊专业(运动训练);
特殊情况(学生个人严重疾病、残疾、重度心理障碍不适宜参加实训)
免实习申请由河南省职业院校实习管理和服务办公室审核。
问题三:备案系统里没有参加实习的学生,是系统默认不予毕业吗?还是学校自行掌握?
系统没有实习满6个月且学校对学生评价合格的,省教育厅下发文件,高等学校不得为其颁发毕业证书。中职毕业生不会生成毕业证号。待完成实习后,补发毕业证。
问题四:河南省职业院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上传问题?
学生实习出发前,院部要上传纸质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由备案平台系统下载,三方协议可增加协议条款或签署附加协议,不得删减河南省职业院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内容,不得签署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本协议内容相抵触的补充协议。
多名学生去同一家企业可以在协议后面附学生名单,学生签字,院部签字盖章(学校授权各院部实习签约)。
问题五:学生打卡问题,是否必须每天打卡
各院部自行管理学生打卡,判断学生是否是在实习地打卡。院部对进行虚假打卡、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由院部给予纪律处分。
按照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明文规定的有关要求,尤其是“六不得”、“三不得”“六个禁止”的要求,安排学生开展实习工作。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
三、有关要求
(一)高效有序推进。实习备案工作是落实教育部有关实习管理规定,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要求的重点任务,是常态化防范化解职业院校实习环节风险的必要手段。各院部随时在线组织、备案学生实习活动,未经实习备案系统备案的实习活动不得开展。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按照实习备案系统上线进度,严格按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备案前准备工作。教务处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展,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备案工作的院部以及没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学生完成实习活动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各院部要严格管控在外实习实训学生。要教育引导在外实习实训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特别是出现疫情地区的实习实训学生要尽可能留在原地,非必要不外出、减少跨区域流动,做到工作、生活空间相对固定。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配合属地落实核酸检测、隔离流调等防控措施,切实加强自我防护,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教务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