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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2008年10月31日 17:51  点击:[]

各教学部门: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正值我校迎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时期,各院部要紧紧围绕焦作大学2008年教学工作指导思想,狠抓教学常规,全面运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师资队伍的教研能力;争创和谐校园,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各学院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对本部门的教学工作进行认真的自查,全面分析自查结果,切实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于11月5日前将本部门教学检查的具体安排报教务处。现将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自本学期第10周开始,到第12周末结束(11月3日-11月23日)。

二、检查内容和组织安排:

1、狠抓教学常规检查,严格执行教学事故通报制度。

各部门要认真搞好日常教学检查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有检查、有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构成教学事故的,要在全校进行通报。各院部领导要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进行值班。

2、开展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为目标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教风建设,争当文明教师,评选师德标兵。

各教学部门要成立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安排此项工作,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焦作大学的教风、校风和教师行为规范,领会其内涵并付诸于行动。要召开一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经验交流会,每位教师都要撰写自己教书育人的事迹总结。在此基础上,各教学部门评选出1名本部门的师德标兵,并将其先进事迹在本部门的网站上开辟专栏进行宣传。

3、加强教学基本规范建设,完善教学各环节的规范化要求

(1)日常教学管理。日常教学有专人检查,检查记录完备。

(2)教学文件管理。课程表、教学任务书、教学进度表、能力课落实计划书、实验室任务书等及时填报、妥善管理,无遗漏、遗失现象;教学简报、教务处通知认真保管,严格执行;学生试卷、教师业务档案齐全、规范;每门课程要有科学、规范、实用的教学大纲。

(3)学生成绩管理。学生成绩(包括平时成绩)齐全,管理严格规范,有专人负责,成绩能及时通知到学生。

以上内容由各学院和教学部门先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填入附表一:教学管理体系检查学院自查表,并将自查结果于11月10日前报教务处。

4、通过教研室各项活动的开展进行教学质量检查

(1)制定规范的教学教案,进行教案设计比赛。各部门要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教案观摩展示,并按照“焦作大学教案检查标准”(附表二)给每一位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打分,在此基础上,评选出名本部门的优秀教案获得者1-2名进行表彰。同时,各部门要将优秀教案在本部门全体教师中进行观摩交流,以提高全体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教案写作水平。

(2)学院组织听课检查。各学院和教学部门认真组织,合理安排,要对本学期本部门所有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听课,给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并按照“焦作大学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标准”(附表三)进行打分

(3)作业批改与平时成绩的考核记录。要求作业全批全改(其中《高等数学》和《经济数学》要求全阅,一次改三分之一),并做好成绩记录,对学生进行平时成绩的考核并做好记录。并按照“焦作大学学生作业、实验报告批改检查表”(附表四)进行打分。

(4)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上课情况检查。对使用多媒体课件上课的教师进行检查,检查其电子课件的科学性、系统性和生动性,由教研室组织论证其课件是否适合教学使用,效果是否最好。在此基础上,进行多媒体课件制作比赛,比赛结果按“焦作大学多媒体课件制作评分标准”(附表五)打分,

5、实验实训教学检查

(1)实习大纲、实习安排、毕业设计安排及毕业答辩安排等是否完善,资料是否齐全。

(2)实验报告是否全批全改。

(3)实验课教学是否按要求进行(通过检查教案、听课以及对照有关教学文件来进行检查)。

(4)实验室管理资料(包括任务书、能力课落实计划书、实验课表等)是否齐全、规范。

(5)新建实验室中是否有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否上墙,具有危险性的设备操作是否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实验室安全是否存在隐患。

6、主讲教师资格审核

各院部要根据焦大字〔2004)2号文件:焦作大学关于主讲教师资格认证和审核的有关规定,对主讲教师的任职资格进行复查和审核。特别是对第一次讲课的教师要有试讲记录、有学院专家组的鉴定材料。

(1)在教学检查的基础上,对主讲教师的主讲资格进行复查。

(2)主讲教师的资格审核标准与认证标准相同。

(3)主讲教师资格审核的组织工作由各部门负责。跨学院任课的教师,由教师本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教师所在部门进行评审;外聘教师(包括校内聘用教师)由教师聘用部门负责进行评审。

7、完善并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进一步推动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

各教学部门要继续完善并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中高级职称的教师要主动与1-2名青年教师建立教学业务联系,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举办针对青年教师的基本教学能力达标和针对中高级职称教师的教学艺术交流活动;在教学质量检查的基础上,进行中高级职称教师的示范课交流活动,要求本部门至少1/3教师参加示范课交流。示范课交流活动采用“说课”的形式,主要交流授课艺术、讲授方法以及教学心得,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8、学生评议教师

本学期的学生评议教师活动,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实施网上评教。学生按“焦作大学学生评教打分表”(附表六)打分。各教学部门要合理安排评教时间,确保本学院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参加评教活动,严禁个别学生“代评”现象的发生。学生具体网上评教时间为2008年11月5日8:00至11月21日22:00。

三、检查形式

各教学部门根据检查内容,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检查活动。学校不再组织全校性的经验交流等活动。

四、结果处理

1、各教学部门的教学检查总结,包括各项检查表格的分数汇总情况等,应于教学检查结束后一周内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根据各部门的教学检查总结对推荐的示范课交流优秀奖、优秀教案奖、多媒体课件制作优秀奖等单项奖获得者进行表彰。

2、各院部在组织领导和同行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听课的基础上,按照“焦作大学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标准”(附表三)的要求,对所有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打分,并给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该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一份院部留存。

3、本学期担任有教学任务(含理论和实验)的教师必须参加主讲教师资格审核,不参加的按不合格处理。各教学部门应给出每个教师明确的文字结论,并按照《焦作大学教师教学综合评审表》(附表七)进行填写,一份报教务处,一份学院留存装入本人业务档案。评议后的原始表格由教师所在院部作为教学管理资料妥善保存。其中“综合评审格次”中“优秀”格次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教师总数的20%。

4、学生评议教师活动结束后,将按着焦作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汇总的最终结果评选出各部门“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1—2名进行表彰。

5、各教学部门上报师德标兵候选人的典型事迹材料。要求要用A4纸打印,字数不少于2000字,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jwk@jzu.cn。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望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搞好日常教学检查,合理安排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为创建和谐校园贡献力量。

教 务 处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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