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0) 7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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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教务处近期将对各院部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各院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对本部门的教学工作进行认真的自查,全面分析自查结果,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资料,切实做好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安排的各项工作,并于11月26日前将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的具体安排和院部自查情况(教学管理环节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报教务处。现将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将于11月23日-12月11日进行。
二、检查内容和组织安排
1.狠抓教学常规建设,严格执行教学事故通报制度,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
(1)各院部要认真搞好日常教学检查工作,院部领导要高度重视并直接参与日常教学检查,要按计划深入班级听课,要每天每节课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教学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构成教学事故的,按规定处理并通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处理、有通报。要认真组织学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新的政策能够及时传达到全体教师。在教学检查中,各学院要对包括外聘教师、人事代理教师等所有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于学生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反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2)各院部要组织检查学生到课听课率,并将结果统计通报,期中教学检查中,学校将抽查统计。
2.贯彻落实《焦作大学关于加强师德教风建设的意见》,在教师中开展“加强意识形态教育,提升教师政治素养”师德主题教育活动
(1)开展“加强意识形态教育,提升教师政治素养”为主题的学习交流活动,要以党的十九大以来系列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夯实基础,优化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学习教育活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着力营造重德养德、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2)各院部要组织在职教师认真学习《焦作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着力点》,采取多种形式帮助所有在职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3)各院部要根据《焦作大学关于加强师德教风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成立院部师德教风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院部为第一责任,对所属教师(尤其是外聘教师)加强教学政治纪律的监控与检查。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院(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各院部党政领导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思想发动到位、组织保证到位、具体措施到位,确保各项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同时结合《焦作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各院部要制定师德教风考核具体细化方案,避免形式化、随意化,提高科学性、实效性。
各院部要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师德教风考核,实行个人自评、学生参评、同事述评与师德考评小组综合评定为一体的考核机制。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发挥专业课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利用课程中的育人元素开展育人工作。各部门要召开一次师德主题学习交流会,充分挖掘身边的先进师德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标杆作用,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充分发挥师德师风建设对校风学风建设的带动作用。
考核结束后,各部门要将师德教风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合格或不合格两个格次)报教务处。
3.各院部要对本院部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课程思政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教务处(以专项形式写入各院部的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4.加强教学基本规范建设,完善教学各环节的规范化要求;完善教学标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实学校工作方案,做好以下工作:
(1)各院部要对照《焦作大学教学工作规程》、《焦作大学考务工作规程》以及《焦作大学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等教学管理文件,认真审核教学管理的各环节,对本部门的教学运行管理、实习管理、实验室安全、危化品安全、学生实习保险、教材内容、教学资料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认真自查,将自查结果填入《教学管理体系检查院部自查表》。
(2)各院部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标准进行审核,课程标准要根据培养目标和本专业最新知识进行适时更新,保证教学标准与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5.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认真开展教研室的各项活动
(1)制定规范的教学教案标准,进行教案设计比赛。各院部要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教案观摩展示,并按照《焦作大学教案检查标准》给每一位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打分。
(2)院部组织听课检查。各院部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要对本学期本部门所有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包括实验实训课、体育课)进行听课、观摩、评议,给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并按照《焦作大学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标准》进行打分,实验实训课按照《焦作大学实验实训课教学质量检查标准》进行打分。听课结束后,各教研室要组织教师召开专题教研活动,对每一位主讲教师的讲课情况进行讲评。
(3)作业、实验报告的批改与平时成绩的考核记录。要求作业、实验报告全批全改(其中《高等数学》和《经济数学》要求全阅,一次改三分之一),有平时成绩的考核记录。并按照《焦作大学学生作业、实验报告批改检查表》进行打分,纯实验实训课教师按照《焦作大学学生实验报告批改检查表》进行打分。
6.实验实训教学及顶岗实习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以下环节
(1)实习大纲、顶岗实习安排、毕业设计安排及毕业答辩安排等是否完善,资料是否齐全。
(2)实验报告是否全批全改。
(3)实验课教学是否按要求进行(通过检查教案、听课以及对照有关教学文件来进行检查)。
(4)实验室管理资料(包括任务书、能力课落实计划书、实验课表等)是否齐全、规范。
(5)新建实验室中是否有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是否上墙,具有危险性的设备操作是否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实验室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否存在隐患。
(7)各院部对任课教师的安全培训内容,教师上第一节课时的安全教育内容。
7.学生评议教师
本学期的学生评议教师活动,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实施网上评教。学生按《焦作大学教师教学效果学生评议表》打分。各教学部门要合理安排评教时间,确保本学院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参加评教活动,严禁个别学生“代评”现象的发生。具体网上评教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8:00至12月6日22:00。
8.教师教学质量考核
各院部要根据《焦作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焦大政〔2013〕56号)的有关规定,成立由院部院长为组长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承担本部门本学期教学任务(含理论课和实验实训课)的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并填写《焦作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审表(一)》,纯实验实训课教师填写《焦作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审表(二)》。
其中优秀格次人数为本院部被评议教师总数的30%;良好格次人数为本院部被评议教师总数的40%;得分在60分以下的被评议教师其格次为不合格;本学期出现过一级教学事故的教师,不论其得分如何,其最后格次为不合格。各院部根据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填写《课程任职资格统计表》和《课程主讲教师统计表》。
跨学院任课的教师,由教师所属院部进行考核,若教师本学期没有在所属院部任课,由任课院部进行考核;外聘教师(包括校内聘用教师)由教师聘用部门进行考核。
三、检查形式
各院部可根据检查内容,结合本部门的教学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教学检查活动。
四、结果处理
1.学生评议教师活动结束后,将按照焦作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汇总的最终结果评选出各部门“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一名进行表彰。
2.各院部的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和《焦作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审表》,应于12月16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对所有教师的教学质量综合考评结果以学校文件形式予以公布,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设立公示环节
各院部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各项工作的评审,在所有项目上报前要在院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各院部要将本部门的期中教学检查方案向联系校领导汇报,邀请校领导参加教学检查的各环节,并对院部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望院部认真搞好日常教学检查,合理安排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保持日常教学工作的平稳进行。
教务处
202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