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学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程序
1.各学院根据专业设置情况,按照教务处规定时间要求制定新生人才培养方案。
2.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如需修改,签署修改意见后返回学院继续修订。
4.学院将修改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最终稿,经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一份备案。同时,学院将批准同意的教学计划输入教务管理系统。
5.教学计划如需微调,学院需提出书面申请,列出详细的修订内容,经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并将审批复印件报教务处教研科,原件由学院留存备查。
6.教务处教研科根据审批内容,在教务管理系统内进行修改,并通知学院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