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务管理 | 教育教学 | 实践教学 | 教务通知 | 校务公开 | 管理文件 | 办事指南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党风廉政建设 
站内搜索:
  教务通知  
关于做好2023届学生顶岗...
关于开展教学工作调研活...
关于焦作大学2022年河南...
焦作大学“第二届实验室...
关于报送2023-2025年度实...
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焦作大学2022年职业教育...
 
  管理文件    

焦作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准则(试行)

2010年12月28日 09:30  点击:[]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教学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正确的政治方向。

2.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具有高尚师德,诲人不倦,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备课、授课,严明学习、考试纪律,严格评分标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中。

4.热爱本职工作,及时更新知识,调整知识结构,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和业务水平。

5.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剽窃欺诈等学术腐败行为,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加强科学研究,潜心钻研,勇攀高峰,加速成果转化。

6.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廉洁从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7.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因材施教,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8.团结友善,平等尊重,取长补短,互相帮助,加强业务交流与合作,营造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9、积极参加有益扩大学校影响,有利学校声誉与形象的社会活动。

10、自觉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之中,开拓创新,参与校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为学校发展建设出力献策。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闭

 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务管理 | 教育教学 | 实践教学 | 教务通知 | 校务公开 | 管理文件 | 办事指南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党风廉政建设 

焦作大学教务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