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建设,是保证教学质量和培养目标实现的重要载体,搞好教材的及时供应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条件。为此特制定焦作大学教材管理办法。
一、教材的规划
为了有步骤、有计划的搞好教材建设,必须结合学校的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进行教材规划,力争通过几年的建设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优秀教材,申报教材成果奖,成为省级及国家级规划教材或推荐教材。教材规划是教材建设和教材选用的基础,各院部应严格按照教学需要进行教材规划,要充分考虑学校办出特色的需要,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科学合理的进行教材建设规划。近两年已出版的省部级和国家级获奖教材,经论证适合我校使用的,不再列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凡没有列入学校规划的教材,不予采用。各院部规划自编教材数量应控制在教材总数的15%以内。
学校教材规划的规划时间为三年。教材的年度编写出版计划应和三年规划一致,年度计划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二、教材的征订和采购
(一)学校教务处负责教材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定,并对各部门的教材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教材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师生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工作。
(二)教材征订的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各课程教学大纲是教材征订的依据,教材的征订要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各院部不得随意更改。
(三)我校教材征订工作程序为:1、教研室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确定所使用教材,填写教材征订单,经教研室主任、院部主任签字,报教务处长审批,教材科进行征订。2、上级主管部门指定必须使用的教材,由教材使用部门根据有关文件(必须是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提出申请,由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进行征订。3、上级有关部门指定的教材,不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可由教材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征订其他教材。4、因教学改革试点、特色专业建设以及其他由学校根据需求确定的教材,由教材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进行征订。
(四)教材预订时间:每年四月和十一月为教材预订时间,四月份预订本年度秋季教材,十一月份预订下一年度春季教材,在预订前由教材科将教材订单目录发放到各院部。
(五)教材选用:
1、教材选用前,各院部可提出三本或三本以上优秀教材(如国家重点规划及推荐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的高职高专教材)目录报教材科,教材科也要收集相关教材信息,做为教材选用的参考。
2、在选用教材时,要选用国家重点规划及推荐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的高职高专教材,和能够反映先进技术发展水平、特色鲜明,并能够满足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教材。
3、自编教材的选用要以突出能力的特色教材、课程整合教材和根据学校的实验实训而编写的实验实训教材为主,基础课和公共基础课教材要以选用优秀高职高专规划教材为主。
4、各课程原则上只能选用一本教材,不得附习题集、参考资料等内容。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实验实训学时的课程,可选用一本实验实训指导教材或不选教材。
(六)教材征订单的更改:为了避免积压浪费,在预订教材时,应准确核实,数量一经审定后,不得擅自更改。如因计划不周、漏报、少报教材及其它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改)教材者,必须经过教研室以及院部负责人同意,教务处长批准,方可更换(改)追加。
(七)教材的追加:由于教学计划变更,各院部教研室追订新的教材,任课教师必须在开课前两个月到教材科办理追订手续。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八)个别课程若暂时没有教材或没有适合的教材,由院部递交书面申请,经教务处长批准后,可以不征订教材,但需对学生指定参考用书。以讲座的形式进行讲授的课程,不征订教材,可以指定参考用书。
(九)根据教办厅〔2006〕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各类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教材工作的规范和管理,更好的服务于学生、让利于学生,教材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和优惠折扣(政策性规定的教材不参加招标),学校按教材折扣对学生班级售书,让学生真正得到实惠。
三、教材的发放
(一)学生使用的教材在开课前发放,由辅导员根据学生的缴费单据,引导学生代表以专业为单位到教材科领取教材。
(二)学生领取教材时,要当场检查,点清书种和册数,发现不符,当场解决。如有错装、缺页等严重缺陷的,可在教材出库一周内进行调换,过后不再办理。
(三)公共选修课是针对全校所有学生开设的,任何院部不允许强迫学生以班为单位整体选课。公共选修课由教师指定参考用书,学校不再提供教材。
(四)任课教师(包括主讲、助课、实验课老师)凭教务处审核的“教学任务书”领取任课教材一套(本)。凡担任重复课而版本不变者,不予重复领取。
(五)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到教材科借用教材。
四、教材的编写
(一)编写教材的原则和要求。
1、编写教材的原则和依据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学校鼓励使用因课程整合需要而编写的教材,鼓励使用体现专业能力的特色自编教材,鼓励使用根据学校现有实验设备而编写的实验教材。一切影响人才培养方案科学性、严肃性的教材杜绝使用,确保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科学规范。
2、根据课程建设和教学任务如确需采用自编教材的课程,要进行教材规划,应在每年四月和十一月前由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并附上教学大纲、编写提纲、编写进度计划、参考书目及符合条件的编写人员情况表,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纳入编写计划。
3、教材严格按大纲编写,要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内容要精炼,主次分明,详略得当,文字通俗易懂,图表与正文密切配合,参考及选修内容不得过多在教材中体现,加大学生负担。每学时不得超过3000字,每本教材原则上不超过30万字。
(二)自编教材的审查使用
1、纳入编写计划的自编教材在完成编写工作后,在出版前需经两名校外同行专家推荐,经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查(包括校对稿、字数、开本、定价、出版社以及出版时间、印数等),审查通过方可由正式出版社出版,出版后按教材征订程序在我校试用。
2、所有经过批准在我校使用的自编教材,在每次征订时,都必须重新审批,批准后教材科再进行征订。
3、所有的自编教材,同一版本在我校使用不得超过叁届学生。
4、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列入学校教材规划的自编教材,由教师联系正规的出版机构进行出版发行,学校只负责征订使用,不再对教师个人进行结账。本办法实施之前,符合条件正在使用的自编教材,由教师提供正式发票结账。
5、凡是违反以上程序以及未经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的自编教材,不得使用。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给学生印发自编教材、讲义和复习资料等。
五、教材的管理
教务处为教材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相关学院在教务处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负责教材工作。教材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
(一)严格办理入库手续,做到品种、数量准确无误,及时登帐。发票有经手人、验收人签字,经批准后方能报帐。
(二)教材出库时要以教材领用清单为凭证,并以此单记账。
(三)每年春季教材发放后要进行一次书库盘点,与教材财务帐进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四)书库应保持整齐、清洁,切实做好防火、防蛀、防潮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教材存放有规律,便于查找,教材严禁外借,未经允许外人不得进入书库。
六、学生教材费管理
(一)我校学生的教材费用,由学生自理。每年由财务处负责收取教材费,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二)学生缴纳的教材费按“学年初预缴、学年末结算、毕业时清算”的办法进行管理。为保证购书、供书及时,新生在入学时预缴第一年的教材费,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教材费分别在每学年开学报到时预缴,每学年末按本学年实际领取的教材进行结算并确定下一学年的预缴费标准,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进行下一学年的教材征订和发放。毕业前进行教材费清算,多退少补。
(三)凡经批准休学、退学、复学、转学(专业)的学生,在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时,应到相关教材管理部门办理教材结算手续,由财务处清算学生教材费用。
七、教师用书、教材办公费及教材积压的冲销办法
(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教师用书和教材积压、教材运输等费用应由学校事业费支出,不应由学生负担。学校在每年经费预算中应作出教师用书及教材办公等的项目预算。
(二)教师用书每学期报销一次。
(三)教材积压每年冲销一次。各教材主管部门应科学规划,合理征订与使用教材,保证积压教材达到最小化。
以前有关规定与此办法冲突之处,以此办法为准。此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焦作大学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