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教高[2016]355号)精神,我校严格按照《2016年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对全校实验室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特别对涉及到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实验室是学校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许多实验室涉及事关公共安全的特种物品的制造、储藏、运输等,一旦发生问题,将严重影响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可能引发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先后多次召开相关会议,提高认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大力宣传、学习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条例规定,全力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我校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实验室安全监管体系,实验室由各学院负责日常运行管理,构建学院院长、分管院长、实验室主任、岗位负责人各司其职、责权分明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学校定期对各学院所属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形成了实验室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为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学校先后制定了《焦作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程》、《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焦作大学实验仪器设备管理规程》、《焦作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实验室管理制度。
目前,每个实验室内都悬挂了相应规章制度牌和操作规程,在进行实验教学前,首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填写安全手册,签字确认。掌握实验室安全常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熟悉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原则,学校实验室由所属院部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并填写“实验室安全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解决,院部不能解决的形成书面报告,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教务处每月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及教学检查,填写“焦作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对实验室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全校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学校还专门制定了《化学实验室安全守则》、《化学药品管理制度》、《焦作大学低值易耗品管理规程》等相关制度,对化学药品的管理使用、危险物品的管理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易燃、易爆、剧毒、致病微生物、麻醉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做到专室、专柜储存,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严防危险品流出实验室。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下发了《关于进行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对所管理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并上报自查结果,针对上报的安全隐患,学校专门召开会议,解决存在的问题。如实验室房间门口未设置安全信息牌等情况,学校立即进行了整改,在每个实验室房间门口悬挂统一制作的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并要求及时更新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应急联系电话等信息。
对于个别实验室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有未及时上报实验室安全检查结果现象等情况。学校提出如下整改建议:
1.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特别是实验室管理人员,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从源头上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明确第一责任人,严格责任追究制。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使安全检查日常化、规范化。
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实验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