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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2”学生顶岗实习指导费工作量补助的通知

2017年01月04日 15:54  点击:[]

各部门:

学校在《焦作大学顶岗实习管理办法(修订)》中规定,“每一名校内指导教师要熟悉专业顶岗实习方案和专业实习计划,按要求参加实习动员大会,做好学生实习前的岗前培训和实习论文或设计的安排工作,并保持与学生的联系,及时解决实习中的专业问题,要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总结,调查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等,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即将毕业设计(论文)和顶岗实习合并进行,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包含在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中。

因“3+2”学生没有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指导“3+2”学生顶岗实习的教师还要完成每周一次的实习指导、填写指导报告、指导实习报告的撰写、成绩评定等环节的工作。经焦作大学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会议纪要[2016]7号),给予“3+2”学生的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按照每生5个学时进行工作量补助,并按每学时10元标准切块到相关院部。

此规定从本学期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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