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5〕8号
各院部:
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现面向全校教师开展受理面授素质教育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的工作。
一、申报要求
(1)申请开课的教师必须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所申报课程的专业资质(资格证、技能水平证书)及相关的指导培训经验等。
(2)每位教师申请开设的面授素质公选课不得超过两门,且课程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
(3)为体现高职教育的特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公选课课程类别主要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艺术美育类和国家安全类、创新创业类、心理健康类等,原则上不接受理论性和知识性的课程申报。
(4)公选课的学时,原则上设置为16学时(1学分)或32学时(2学分),任课教师应据此合理安排教学计划。
(5)公选课考核无缓考和补考,学生不得重修。
(6)申报的课程应具有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计划表,并有配套的教材、参考书或讲义。
(7)公共选修课选课人数需在40人以上方可开课开班。
二、申报时间
2025年2月28日——3月7日。
三、申请和审核流程
(1)请申请开课的老师填写《面授素质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送至本人所在的基层教学组织的院部。
(2)院部领导根据实际情况,鉴定其是否具备相应任教资质,并在开课申请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
(3)各院部须于3月7日前统一将《面授素质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纸质版送至教务处,同时将《面授素质公共选修课开课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jzdxjwk@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4)3月10日前教务处研究审核,并反馈学院结果。
(5)3月11日至14日院部对审核通过的教师,在教务系统建立任务和排课。
(6)3月17日后教务处发布通知,面向学生选课。
教务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