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务管理 | 教育教学 | 实践教学 | 教务通知 | 校务公开 | 管理文件 | 办事指南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党风廉政建设 
站内搜索:
  教务通知  
关于做好2023-2024-2学期...
焦作大学2023年度职称评...
焦作大学各院部教学情况...
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节放...
关于进一步加强假期学生...
焦作大学关于推荐中原教...
关于进一步严肃期末考试...
 
  教务通知    

关于做好2024-2025-2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

2024年12月11日 14:33  点击:[]

教务处〔202497

各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启动2024-2025-2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请各院部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作进度,认真核对完成每一环节。

一、依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对开课计划(12月11日-13完成

1.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改。对于培养方案所列课程、实践环节(包括所有必修课、选修课),在实施过程中因客观困难或社会需求发生大的变化确需调整的,须填写《焦作大学教学计划微调审批表》(附件1),12月13日前办理教学计划微调手续。

教学计划微调是指在课程体系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增减课程门数,变更课程类别性质,调整课程开设学期、学时、学分等行为。

2.严格核对课程信息。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党委会通过的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对下学期开课计划(含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进行核对。核对的内容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学时、学分、开设学期、开课学院等;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名称、学分、开设学期、周数等。理论+实践的课程要分别安排好学分和课时,比如计算机文化基础和计算机文化基础上机等严防漏课、错课。

3.及时维护教师和教室基本信息各学院要及时更新、完善教师信息,包括工号、职称、部门、兼职部门、是否在职等基本信息;各院部维护好新版教务系统中的教室信息(新版教务系统-系统管理-教学场所)修改使用状态、教室容量等信息

二、确认教务系统生成的教学任务和线下签教学任务1214-18日完成

教务处根据学院核对后的学期开课计划在教务系统中生成教学任务学生所在院应以班为单位认真核对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包括公共课和专业课。需要建立临时教学班的学院(部门)应在教学任务管理模块中,以手动新建临班的方式添加教学任务。

学生所在院核对无误后,通知课程所在院,课程所在院可先通过教务系统,打印教学任务书纸质空白版,线下进行合班和分配教学任务至教师(严格按照教师所学专业分配相关课程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对上课班级的合班方式、上课时间和地点可提出具体要求,课程编码不同的课程不能合班。各院部根据教学资源情况尽可能满足教师合理要求。

三、依照线下签订好的教学任务在教务系统中维护教学任务(12月19日-22日完成)

为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教学任务安排时要考虑合班人数、专业和学院情况,以方便安排上课时间。在计算机机房上课的课程,必须注意合班人数,合班人数不得超过机房容量。公共课的合班将在教务处的统一协调下进行。

12月21日前,课程所在院依照线下签订好的教学任务在教务系统中维护教学任务,注意先合班,再维护好每条任务的基础信息,包括考核方式,指定教师等。

12月22日前,公共课所在院将任课教师确认过的并经领导签字盖章的教学任务书(公共课)送各学生所在院签字盖章后留给学生所在院,学生所在院应通过教务系统按班级再次核对教学任务,无误后,学生所在院将教学任务承担部门和学生所在部门签字盖章的教学任务书(公共课共三份、专业课共两份)送教务处审核盖章,并将其中一份交教务处。

四、编排课表(12月23日-12月31日完成)

1.所有课程(理论、实验、上机、实训等)教学任务及安排必须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排课。课表安排的正常上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白天10节,周六、周日原则上不安排教学活动。确因实际困难需在晚上九点以后或周六日等特殊时段上课的课程,须填写《焦作大学特殊时段排课申请表》(附件2),经开课学院院长、学生所在学院院长批准和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排课。

2.12月23日-12月25日,公共课院部依序完成编排公共课课表,12月26日-30日各院部完成编排院部课表并输入教务系统,12月31日前完成全校课表编制。

3.《教学进程表》、《实验任务书》、《能力课落实计划书》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报学院和教务处审核。

五、调整课表

1.课表发布后,请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认真核对课表,并在规定时间内由教学秘书进行调整处理,新学期开始后应严格执行,一般不得随意调动。

2.新学期开始后,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换教师的,需填写《焦作大学课表调换教师审批表》(附件3),办理相关手续。开课后不换教师的临时调课通过教务系统“在线调停课”模块进行,调课成功后,及时通知相关院系学生,具体操作方法见《教师调课申请流程》(附件4)。

六、其它注意事项

1.教师个人信息是统计教学状态的重要基础数据,是教学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及时做好教务管理系统个人信息的完善工作。核对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号(应失效掉错误和过时工号)、兼职部门、职称、学历等信息,各教学办要逐一核对,有变动的,应及时变动,完善个人信息。

2.安排任课教师时要统筹考虑全校的教师资源,同时按照《焦作大学关于教师任课资格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无教师资格证人员不能上课。承担实践课程(课程设计、实验、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整周实训等)的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或具有企业实践经历的教师。行政人员不能超过每周八学时的要求。行政楼上的行政人员承担教学任务须本人写出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签署意见,交任务所属院部备案后,再安排教学任务。

3.在排课时1-6节优先安排专任教师。中层正职1-6节原则上不安排任课,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教学工作校领导审批。

4.遵循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规律。学生尽量安排1-6节上课,各学院尽量安排每班学生每天1-2节都有课。

5.由于两校区上课,各部门在安排任课教师时要注意该因素的影响,妥善安排好任课教师,不得在同一时间段安排同一位任课教师跨校区上课(包括继续教育学院和远程教育学院的课程)。

6.本次继续教育学院的教学任务继续使用新教务系统。远程教育学院没有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输入有关教师和学生数据,因此,远程教育学院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仍采用手工方式下达。

7.为合理安排师生作息,排课时遵循的原则见《排课原则》(附件5)。


 教务处

20241211


 

关闭

 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务管理 | 教育教学 | 实践教学 | 教务通知 | 校务公开 | 管理文件 | 办事指南 |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党风廉政建设 

焦作大学教务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