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4〕67号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264号)精神,按照《焦作大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焦大政〔2020〕87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焦作大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务处〔2021〕76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焦作大学省级和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对象
1.首次评价对象:2022年立项建设的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暂缓通过和延期评价的2021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2.第二次评价对象:首次评价为通过的2021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二)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对象
2022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暂缓通过和延期评价的2021年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名单见附件1)。
二、评价程序
(一)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程序
各院部依据教办职成〔2024〕264号文件要求,每门课程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自评表》(附件2)、院部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校自评结果汇总表》(附件3)和《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与学习数据汇总表》(附件4)。
学校将在院部初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重点对课程资源建设及应用情况等进行评议,确定各课程本次自评结果。
(二)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价程序
1.院部自评
各院部依据《焦作大学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中的建设要求,结合课程资源与学习数据,对立项课程资源建设及应用情况等进行全面自评,每门课程填写《焦作大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自评表》(附件5)、《焦作大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与学习数据汇总表》(附件6,教务处提供,课程负责人到教务处领取该表),院部填写《焦作大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院部自评结果汇总表》(附件7),并形成院部自评报告。
2.学校评价
学校将在院部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重点对课程资源建设及应用情况等进行评议,综合院部自评结果,确定各课程本次评价结果。
三、结果运用
1.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本次评价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种。首次评价暂缓通过的课程限期一年整改,第二年评价仍不能通过的将取消立项建设资格;评价不通过的课程取消立项建设资格。
2.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本次评价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通过三种。评价暂缓通过的课程限期一年整改,第二年评价仍不能通过的将取消立项建设资格;评价不通过的课程取消立项建设资格。
四、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课程评价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对立项建设课程进行评价,公正客观做出评价结论。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加强课程资源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为真实反映课程运行情况,每门课程需提供课程运行数据作为佐证材料上报。课程负责人、各院部对评价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课程立项建设资格,全校通报,同时取消课程负责人申报各类教学类项目资格,取消所在院部申报校级、省级课程类项目资格。
3.自评达不到鉴定评价标准的,可以申请延期结项,并于2024年9月6日中午下班前,报送延期申请至教务处教研科(105室)备案。
4.材料报送
课程负责人:报送对应级别的课程自评表和学习数据汇总表,一式两份封装于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见附件8。
院部:《焦作大学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院部自评结果汇总表》、《河南省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校自评结果汇总表》以及院部校级精品课程自评报告各一式一份,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立项建设资格。
报送时间:9月13日中午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wcjyk@jzu.edu.cn。
教务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