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4)28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全省职业院校教材选用备案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4〕178号)已发,各地各校要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 号)、《河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职成〔2021〕339号)进行教材选用,并按要求完成备案。各校教材选用应当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切实服务人才培养,并遵循以下要求:
(一)教材征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全国教育大会会议的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合格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本要求。
(二)严把教材的政治关,保证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进教材,各院部要对所征订的教材认真审核,尤其是涉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海洋权益、社会安全、民族宗教和涉及重大革命题材及重大历史题材的内容,严格把关,杜绝有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宗教迷信等不正确和观点错误的教材进课堂。
(三)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高等职业学校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四)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须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国家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职业院校专业核心课程和高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
(五)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
(六)选用的教材必须是通过审核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未按照规定程序取得审核认定意见的教材不得选用。
(七)不得选用盗版、盗印教材。
焦作大学教务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