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4〕65号
为进一步落实《焦作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实施方案》(焦大发〔2021〕18号)建设考核要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前期下发的准备工作通知,现就开展2023-2024学年焦作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考核工作做以下通知:
一、考核对象及认定
学校正式建制的教研室或实验室(实训中心)。根据《焦作大学关于机构设置中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焦大发〔2019〕70号)文件要求,我校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为66个,其中教研室55个,实验室(实训中心)11个(见附件1)。参与本次考核的基层教学组织为62个,其中教研室54个,实验室(实训中心)8个。
考核以2023-2024学年(2023.9.1至2024.8.31)中取得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业绩成果为准,所有业绩材料需有红头文件、证书等佐证材料,教学项目中立项和结项需分类标注。
二、考核程序
(一)院部筹备
院部梳理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名单,组织规范化达标自评工作。根据《焦作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打分标准》(附件2)中的指标于10月8日前准备考核认定材料。
(二)学校考核评定
1.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审核和评定,确定基层教学组织考核格次。
2.经审核认定的各级别基层教学组织经公示后核发奖励。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各院部加强领导,严格程序,认真组织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此项工作,每学年评定一次,严格“优秀”格次的评定,宁缺勿滥。
附件:
附件1:焦作大学基层教学组织机构设置一览表
附件2:焦作大学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打分标准
教务处
202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