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4〕49号
──────────────── ☆ ────────────────
各院部:
本学期已近期末,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特对本学期的期末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1.各院部要组织本部门全体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我校和上级传达的有关规定,认真学习《焦作大学考务工作规程》、《焦作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建立诚信考试体系的意见》、《焦作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焦作大学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端正考风考纪。考前要组织教师进行学习,特别强调对违纪人员的处理办法,制订出本部门期末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2.期末考试前,各学院要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分别签订《焦作大学院部责任书》、《监考教师诚信考试承诺书》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学生凭学生证和与学院签订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3.按《焦作大学考务工作规程》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各院部应严格审查学生参加期末考试的资格。被取消期末考试资格或申请缓考的学生名单应在考试前两周内,经院部领导签字确认后报教务科备案,并分送至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
4.本学期期末考试专业课考试从7月8日开始,公共课的考试时间为:
时 间 |
科 目 |
7月9日 (星期二) |
上午 8:30~10:30 |
高等数学 |
下午 15:30~17:30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7月10日 (星期三) |
上午 8:30~10:30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下午 15:30~17:30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说明:《大学信息技术》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具体各学院学生的考试时间、地点,由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
5.部分跨学院课程的考试时间由课程所属部门和学生所在学院协商确定(必要时可到教务科协调解决),2024年7月9日开始评卷。
6.为了严格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程序,我校期末考试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各门课程的试题由各院部组织拟定,公共课由各学科组集体命题,各门课程应提供不少于三套试题及评分标准,正考和补考用卷由院部从中随机抽取。
7.命题教师应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知识水平,试题内容应难易适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使学生成绩呈正态分布,凡学生成绩严重背离正态分布的,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8.命题程序
(1)教研室确定命题教师,公共课由教研室集体命题或委托教师命题。
(2)教师或学科组命题三套,三套试题应难易水平相同。试卷格式必须按照焦作大学标准试卷格式进行排版,采用八开正反两面印刷。
(3)教研室主任审核试题。
(4)打印并密封试卷,密封人在密封骑缝处签字,同时彻底删除打印电脑上的电子文档。
(5)学院随机抽取正考和补考用卷。
(6)命题、审题、抽题等各环节的交接,交接双方应履行登记交接手续,内容包括交接时间、交接地点、工作内容、交接人等。(院部留存备查)
9.考核形式的改革。根据学校有关安排,鼓励各院部进行考试形式改革,只要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学习的考核方式都可以采用。本学期已在教务处审批过进行考核形式改革的科目请按照计划开展。
10.各院部在本学院6月25日前,将本部门期末考试安排(包括考试时间、考场数、采取加强纪律的措施等)报教务处(电子版发至jzdxjwk@163.com邮箱),教务处将据此安排进行检查、考核,并安排监考教师对调事宜。同时,各院部还应将公共基础课的考试安排报课程所在院部一份,以便印刷及分发试卷。
11.每考场不超过30名学生进行安排,不能在一个考场交叉安排多于30名考生,每个考场的监考教师不得少于2名。
12.各院部试卷印刷工作安排如下:
(1)印刷试卷时间分配如下:
部 门 |
试卷印刷、装订、密封时间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6月24日(星期一) |
基础部 |
6月25日(星期二)上午 |
土建学院 |
6月25日(星期二)下午 |
机电学院 |
6月26日(星期三)上午 |
化工学院 |
6月26日(星期三)下午 |
信息学院 |
6月27日(星期四)上午 |
会计学院 |
6月27日(星期四)下午 |
人文学院 |
6月28日(星期五) |
人工智能学院 |
7月1日(星期一)上午 |
经管学院 |
7月1日(星期一)下午 |
太极学院 |
7月2日(星期二)上午 |
(2)各院部在规定试卷印刷时,持经本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文印签批表》到校办办理试卷印刷签批手续。
(3)所有考试试卷必须按照焦作大学标准试卷格式进行排版,采用八开正反两面印刷。
(4)各院部应注意做好试卷印刷的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按照《焦作大学考务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组织印刷试卷。
(5)试卷印刷工作程序
考试试卷采取集中印刷封装的形式进行。学校指定地点集中印刷,教务处全程参与监督。
①校办负责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印刷试卷,各院部负责现场装订密封,教务处负责全程监督。所有参与工作的人员关闭手机,集中保存。
②试卷印刷前要填写《试卷印刷拆封交接登记表》,内容包含科目、密封是否完好、学院签字、教务处签字、印刷人签字等。
③试卷印刷完毕,院部当场装订密封。密封完毕,教务处检查。填写《试卷密封交接登记表》。内容包含科目、数量、密封情况等。装订人、密封人签字、教务处签字、接收人签字。
④每半天或每部门印刷装订工作结束,要将印版、废卷当众销毁,并填写《印版废卷销毁情况记录表》。院部代表、教务处、和印刷工作人员签名。
⑤试卷交接的所有环节都要有交接登记表,并作为教学资料和试卷一起保存。
(6)命题教师和所有接触试卷者要与其所在院部签署保密协议,发现泄密行为要严肃处理。试卷在印刷和运输期间要至少有两人现场相互监督。试卷封装环节要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工作电脑不允许其他人员使用。
(7)严禁将标准答案与试卷一起传送和印刷。凡不按要求命题、选题、在试卷各环节中泄题的,将按照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8)试卷命题、印刷、装订、运输环节严禁学生参与。
二、严肃考风考纪
考试监考工作严格按照《焦作大学考务工作规程》有关要求执行,监考教师在考试进行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实做好考场记录,涉及试卷泄密等重大事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主考学院,学院要及时控制相关人员并调查处理,跨院部泄密的要控制有关嫌疑人并第一时间上报教务处进行处理。延误时间,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一)加强诚信教育,主动预防学生舞弊
各学院要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焦作大学考务管理办法》,通过严抓考风考纪,进一步把我校学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组织开展对学生进行考试诚信教育,积极引导学生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活动,积极弘扬正气,在全校形成讲诚信光荣、弄虚作假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促使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有关院部要组建由院部主要领导牵头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考试前,要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前培训和教育,严明考试纪律要求;考试期间,院系要组织巡考人员对本院系考场巡查,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试作弊。同时,学校将组织校级巡考,对全校考场进行巡查,如发现严重考试违纪作弊现象,要追究有关院部责任。
(三)严肃考试纪律,加强考试管理
1. 监考教师是执行考试纪律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学生的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要依据事实,严格按照《焦作大学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执行;
2.监考人员不得迟到,不得携带手机入场,要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安排座位,宣读考试注意事项和学生考试违规行为后果;
3.开考之前,监考教师要严格核对学生证件,杜绝冒名顶替现象发生,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夹带抄袭;
4.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离开考场,一前一后站立监考并自觉履行监督职责,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行为;
5.对于不认真履职的监考教师,列入监考教师违纪名单,待期末考试结束以后,将具体违纪情况(含监控视频截屏材料),汇总至监考教师所在部门,并抄送其他有关部门处理,一律按照《焦作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场规则
1.考试一律在学校指定时间和考场进行。学生应携带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备查。
2.对于闭卷考试,除必要的文具之外,书本、资料、纸张、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不允许监考教师替学生保管手机(此举会造成个别学生存在侥幸心理,手机不上交)。提醒考生,所有与考试无关物品必须放在考场外面,开考后一经发现,按物品性质给予违纪或作弊处理。对开卷考试,携带物品不得超过考试明确规定的允许范围。
3.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者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该课程以旷考论处。学生如因病等突发事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前到院系办理相关手续,报教务处备案,否则以旷考处理。
4.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按监考人员要求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对未按监考要求签到的考生,造成成绩漏登、错登纠纷,由学生本人负责。
5.答卷之前,先将试卷和答题纸上的姓名、学号、班级和考号等诸项内容填写清楚。
6.学生应独立答卷。严禁左顾右盼、交头接耳、抄袭、偷看他人试卷、提供他人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录音设备等各种违纪、作弊行为,如有违犯,当场取消考试资格,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取消补考资格,随下一级学生重修该课程。
7.笔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考试过程中,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考场,如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同意。提前交卷者,请将试卷和答题纸(卡)面朝下扣放在自己的座位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得在考场内外喧哗。
8.在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学生必须停止答题,并按监考人员要求,将试卷交给监考教师或反扣在课桌上,待监考人员清点试卷完毕并示意离开时,方可离开考场。
9.试卷和答题纸一律不得带离考场。
10.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按《焦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处理。
三、评卷工作严格按《焦作大学考务工作规程》执行,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根据学生试卷所反映的情况,要对考核结果进行认真的统计、分析,找出共性问题和有针对性的个性问题,分析原因,做好总结,为以后改进教学提供依据。
四、报送学生成绩
考试课学生成绩分期末成绩和平时成绩,满分各为100分,评定一般按“期末成绩占50%,平时成绩占50%”进行折算,计算总评成绩(系统自动计算)。考查课按照“中文等级制”录入,评定一般按“期末成绩占100%,平时成绩占0%”进行。报送程序如下:
1.登陆新教务系统,右上角切换成“教师”身份,点击“我的”-“成绩录入”进入成绩录入模块。
2.成绩没输入一个人系统自动保存,点击“确定并提交”按钮提交成绩后,一般不可再更改。
3.本学期的成绩录入时间从2024年7月9日8:00到2024年7月15日23:00。所有成绩必须在7月15日前录入完毕。
4.在所有成绩录入完毕后,各院部要打印学生成绩并归档保存。
5. 注意录入时期末成绩和平时成绩的记录方式和总评成绩的记录方式保持一致,如下图红框标注所示。
考试课成绩录入
考查课成绩录入
五、教师评学工作
本学期的教师评学工作仍然根据焦大字〔2005〕90号文件《焦作大学教师评学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焦作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教师评学的范围:
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各年级各专业学生。
2.教师评学的时间安排:
从2024年7月9日8:00到2024年7月15日23:00。过期将不能继续进行评议。
3.教师评学的工作程序:
(1)任课教师在规定的评学时间内利用自己的帐号和密码登入新教务系统,点击“量化评教”-“教师评学”,按照课程对本学期的上课班级依次进行评议。
(2)任课教师要客观地对各项评议指标做出“A非常满意、B满意、C不太满意、D不满意”之一的选择。操作时可直接点击选择,提交后不可再更改。
(3)在主观项目栏内,任课教师可直接输入文字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和对今后的教学工作改革提出建议。
4.教师评学的结果处理:
教师评学工作结束后,各院部要将本部门所有班级的得分情况按年级和专业进行汇总排序,并根据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分析和对今后教学工作提出的建议,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梳理、分析、总结本学期本部门教与学的质量状况,反思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撰写本部门教师评学工作分析报告,于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报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jzdxjwk@163.com。
六、本通知未涉及事项,均按《焦作大学考务工作规程》执行。
七、远程教育学院的有关教学安排由远程教育学院根据电大教学日历进行安排,具体事宜由远程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附件1:考试巡视工作组成员名单
附件2:焦作大学考试巡视工作记录表
教 务 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