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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3-2024-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11日 12:01  点击:[]

教务处202437号

各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启动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请各院部先行开展本部门的教学自查工作,全面分析自查结果,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资料,并于5月17日前将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的自查情况(教学管理环节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管理体系检查院部自查表)、课程任课资格统计表和具体安排方案报教务处。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开展的活动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将于5月10日—5月31日进行(第10-13教学周)。

二、检查内容和活动安排

1.狠抓教学常规检查,严格执行教学事故通报制度,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

1)各院部对本部门的教学运行管理、实习管理、实验室安全、危化品安全、学生实习保险、教材内容、教学资料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认真自查,将自查结果填入《教学管理体系检查院部自查表》。

2)各院部须认真做好日常教学检查工作,院部领导要高度重视并直接参与日常教学检查,要按计划深入班级听课,每天每节课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教学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和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师的授课教案、基本教学能力、课堂教学的具体组织实施以及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构成教学事故的,按规定处理并通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处理、有通报。

3)各院部要组织检查学生到课听课率,统计结果并在学院通报。

2.开展业务学习和师德主题活动

1)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教学和教务管理工作能力。请各院部认真组织学习《焦作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焦作大学教学工作规程》、《焦作大学考务工作规程》以及《焦作大学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等教学业务文件,加强教学工作规范化,完善教学标准,明确重点任务,熟知教学业务,提高工作能力。

2)在教师中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调查研究,多听基层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找准问题,挖透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激励全校广大教师奋发有为干事创业,强化责任担当,提振锐意进取、担当有为的精气神,切实把师生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学校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开展的活动注意图文存档。

3.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认真开展教研室的各项活动

1)院部组织教研室之内和之间听课检查。各院部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要对本学期本部门所有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包括实验实训课、体育课)进行听课、观摩、评议,给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并按照《焦作大学课堂教学质量检查标准》进行打分,实验实训课按照《焦作大学实验实训课教学质量检查标准》进行打分。听课结束后,各教研室要组织教师召开专题教研活动,对每一位主讲教师的讲课情况进行讲评。

2)作业、实验报告的批改与平时成绩的考核记录。要求作业、实验报告全批全改(其中《高等数学》和《经济数学》要求全阅,一次改三分之一),有平时成绩的考核记录。并按照《焦作大学学生作业、实验报告批改检查表》进行打分,纯实验实训课教师按照《焦作大学学生实验报告批改检查表》进行打分。

3)各院部要积极推动课程思政建设。

4)各院部按照《焦作大学院级教学名师评选指导办法》,在本学院范围内组织开展院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并将评选方案于5月17日前报教务处,评选结果于5月31日前报教务处。报送材料见《焦作大学院级教学名师评选指导办法(试行)》(焦大发〔2021〕19号)的附件4。

院级教学名师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部门要结合自身情况,坚持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对照校级名师评选标准对申报教师资格进行初审,组织现场评选并公示。教务处也将全程参与和监督各院部的评审工作,并将院部过程材料和候选人名单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最终评选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

4.实验实训教学及顶岗实习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以下环节

1)实习大纲、顶岗实习安排、毕业设计安排及毕业答辩安排等是否完善,资料是否齐全。顶岗实习环节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院部进行自查自纠,并制作书面报告备查。

2)实验报告是否全批全改。

3)实验课教学是否按要求进行(通过检查教案、听课以及对照有关教学文件来进行检查)。

4)实验室管理资料(包括任务书、能力课落实计划书、实验课表等)是否齐全、规范。

5)实习管理、实习安排、实习内容、实习环境、保险缴纳、生产安全、学生权益等相关内容。

6)各院部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检查实验室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制作安全自查报告备查。

7)各院部对任课教师的安全培训内容,教师上第一节课时的安全教育内容。

5.教师师德师风教风考核

各院部要根据《焦作大学关于加强师德教风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成立院部师德教风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院部为第一责任,对所属教师(尤其是外聘教师)加强教学政治纪律的监控与检查,强化教风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院(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各院部党政领导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思想发动到位、组织保证到位、具体措施到位,确保各项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同时结合《焦作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各院部要制定师德教风考核具体细化方案,避免形式化、随意化,提高科学性、实效性。

各院部要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师德教风考核,实行个人自评、学生参评、同事述评与师德考评小组综合评定为一体的考核机制。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发挥专业课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利用课程中的育人元素开展育人工作。

考核结束后,各部门要将师德教风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合格或不合格两个格次)于5月31日前报教务处。

6.教师教学质量考核

各院部要根据《焦作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焦大政〔2013〕56号)的有关规定,成立由院部院长为组长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承担本部门本学期教学任务(含理论课和实验实训课)的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并填写《焦作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审表(一)》,纯实验实训课教师填写《焦作大学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审表(二)》,并于5月31日前报教务处。

优秀格次人数为本院部被评议教师总数的30%;良好格次人数为本院部被评议教师总数的60%;合格格次人数为本院部被评议教师总数的10%。得分在60分以下的被评议教师其格次为不合格;当前学期出现过教学事故者,其最后格次不得为优秀。本学期出现过一级教学事故的教师,不论其得分如何,其最后格次为不合格。本学期没有全程使用学习通(以教务处通报为准)的教师不能评选为优秀格次。

各院部将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于5月31日前报教务处。

跨学院任课的教师,由教师所属基层教学组织所在的院部进行考核,若教师本学期没有在所属院部任课,由任课院部进行考核;外聘教师(包括校内聘用教师)由教师聘用部门进行考核。

本学期开展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督导(领导)评价等多元评价方式的评教活动。其中,学生评价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实施网上评教。各教学部门要合理安排学生评教时间,确保本学院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参加评教活动,严禁个别学生“代评”现象的发生。具体网上评教时间为5月13日8:00至5月20日24:00。

7.开展职业教育“课堂革命”活动

继续推进“教学做”一体化改革,持续建设职业教育“课堂革命”,每个学院形成典型案例1个,纸质版(图文并茂)于5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图文并茂)送至教务处。

8.开展“劳动教育实践周”活动

根据《焦作大学劳动教育总体实施方案》(焦大政〔2020〕65号)的文件精神,为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的培养要求,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请各学院结合自定的专业劳动教育活动方案,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充分利用和发挥实践教育基地的劳动育人功能、深入开展专业生产劳动实践。请各学院于5月31日前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图文并茂)送至教务处。

三、检查形式

各院部可根据检查内容,结合本部门的教学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明确、特色鲜明的教学检查活动。

四、结果处理

1)学生评议教师活动结束后,将按照焦作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汇总的最终结果评选出各部门“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一名进行表彰。

2)教务处将对“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和教师的教学质量综合考评结果以学校文件形式予以公布,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

3)上述相关安排,注意留存纸质材料,并按照时间要求报教务处纸质版一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wcjwk@jzu.edu.cn。

五、设立公示环节

各院部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各项工作的评审,在所有项目上报前要在院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各院部要将本部门的期中教学检查方案向联系校领导汇报,邀请校领导参加教学检查的各环节,并对院部的教学工作进行指导。望院部认真搞好日常教学检查,合理安排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保持日常教学工作的平稳进行。



    教务处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教学管理体系检查院部自查表

附件2:焦作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附件3:课程任职资格统计表

附件4:焦作大学院级教学名师评选指导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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