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4〕35号
各院部:
根据《焦作大学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焦大政【2015】52号)文件的要求,未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后两年内修完相应课程,达到毕业要求的往届生,提交所有课程合格的成绩单及院部出具的合格成绩证明,可以允许毕业。受理时间为:5月10日——5月24日。具体审核流程如下:
注意:此项工作只接受院部集中报送,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
教务处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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