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4〕22号
各院部:
根据《焦作大学关于学分互认与学分转换的规定(试行)》(焦大政〔2019〕26号)文件精神,现对本学期学生通过创新创业、网络在线学习等方式获得的学分认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程序
1.根据《焦作大学关于学分互认与学分转换的规定(试行)》(焦大政〔2019〕26号)规定的各类情形的流程进行认定。
2.各院部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并在佐证材料上列清审核的项目、认定的学分分值,并签名和日期。
3.各学院统一收齐整理汇总相关材料,填写学分互认汇总表(附件1),再由院长签署审核意见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和学分互认汇总表纸质版送教务处复审,同时将学分互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wcjwk@jzu.edu.cn。
4.录入教务系统。教务处复审结束后,材料返给各院部。各院部在“教务系统-学生工作-创新学分-院系管理-代理申请”中,将各个学生的材料扫描或拍成图片,制作成PDF文档,以“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再压缩成包作为附件,由院部统一录入教务系统。
二、认定时间
2024年3月25日——4月12日。
三、注意事项
1.各院系在查验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时,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
2.通过网络在线学习认定公选课学分的学生,认定的相关课程必须学习完整,提供课程学习相关证书,证书上须清楚反映所学课程、学时等信息。
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