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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焦作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暨2023年度焦作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01月17日 17:02  点击:[]

教务处(2024)3 号

各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近期进行对2021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立项的项目结项。同时,为充分认识和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提高我校整体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将在结项评审基础上,开展2023年度焦作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结项项目以焦作大学《2021年焦作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汇总表》(附件1)确定的项目为准已通过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的项目,直接认定通过,如不参与评奖,可以不再参与本次结项。确实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教务处。

2.2019年立项延期结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

二、结项条件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结项项目应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3.可以反映和解决当前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4.参与校级教学改革成果奖评选的项目,立项期间要有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教材或其他研究成果。

三、材料报送

1.各项目需提供《结项书》(附件2实名1份,匿名4份)、项目总结报告实名1份,匿名4份、反映该成果的佐证材料(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原件1,匿名复印件4)、《结项汇总表》(附件31

2.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结项书》封面(实名)粘贴在档案袋上。《结项书》单独装订,项目总结报告与佐证材料复印件一起装订

3以上纸质材料1月22日前,报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05室),所有电子稿材料发至邮箱jzdxjyk5516@163.com 。

教务处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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