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4)3 号
各院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近期进行对2021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级立项的项目结项。同时,为充分认识和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提高我校整体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校将在结项评审基础上,开展2023年度焦作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2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结项项目以焦作大学《2021年焦作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汇总表》(附件1)确定的项目为准(已通过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的项目,直接认定通过,如不参与评奖,可以不再参与本次结项)。确实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教务处。
2.2019年立项延期结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
二、结项条件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结项项目应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3.可以反映和解决当前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4.参与校级教学改革成果奖评选的项目,立项期间要有与项目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教材或其他研究成果。
三、材料报送
1.各项目需提供《结项书》(附件2)(实名1份,匿名4份)、项目总结报告(实名1份,匿名4份)、反映该成果的佐证材料(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4份)、《结项汇总表》(附件3)1份。
2.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结项书》封面(实名)粘贴在档案袋上。《结项书》单独装订,项目总结报告与佐证材料复印件一起装订。
3.以上纸质材料于1月22日前,报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05室),所有电子稿材料发至邮箱jzdxjyk5516@163.com 。
教务处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