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3)128 号
各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同时,表彰支持一批长期奋战在教学一线、注重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我校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热情,依据《焦作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焦大政[2020]37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23年度焦作大学教学名师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方案和名额
本次评选依据《焦作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焦大政[2020]37号)附件1)文件精神,坚持宁缺毋滥,推选名额最多为5个。各院部限推荐1名(注:所有享受院级名师推荐待遇的院部必须推荐)。原则上推荐人须为院部教学名师。
二、推荐程序
教学名师的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一)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焦作大学教学名师申请表》(见附件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部门推荐。各部门要结合自身情况,坚持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对申报教师资格进行初审,组织评选并公示。每个院部限报1名候选人,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学校评审。名师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教师进行评审,形成评审结论。评审环节包含:
1.材料评审。
教务处将资格初审意见提交教学名师评审委员会审核,审核无误后,对外公示。教学名师评审委员会对符合评审条件的候选人,根据相关材料(含佐证材料)进行评审打分。
2.现场教学展示。(现场教学为无学生展示,地点在南校区北配楼的智慧教室内进行)
(四)校党委会审定。教务处将名师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提交校党委会审定。
(五)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五个工作日。有异议经查属实影响评选的取消评选资格(部门不再补充)。
具体事项详见《焦作大学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焦大政[2020]37号)。
三、工作要求与材料报送
1.要求各院部提高认识,认真严格开展工作,制订初选方案,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对参评人员的各项条件进行筛选。院部初选方案及院级评选时间于12月8日下班前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参与各院部现场推荐活动。
2.各院部的推荐汇总表、公示结果(一式一份)以及申报人材料(申报书+教案+佐证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实名,一份匿名)最晚于12月14日下班前报送。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稿按时间节点发至jzdxjyk5516@163.com。
联系人:李维娜 电话:2985516
教务处
202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