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3〕117号
各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日常教学行为,营造舒心的教学环境,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现就加强日常教学检查和保持教学场所卫生整洁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和检查
1.严格遵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教师应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进行授课,不得随意更改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坚持按时上下课,无故不得缺课、迟到和早退,不得随意调停课。
2.课前备课、课中互动和课后总结。课前,教师应认真备课,明确教学目标和内容,提前到课做授课准备;课中,教师应积极和学生互动,及时掌握学情,答疑解惑,尤其是实践课,教师应主动观察学生操作,纠错排难;课后,教师应对教学过程进行总结,反思教学效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3.注重课堂纪律和规范。教师应保持良好的教态、着正装,衣着得体,注重仪容仪表,举止文明,非特殊情况不坐着授课。教师应注重课堂纪律,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有责任提醒学生前三排落座,不睡觉和不使用手机玩游戏、看视频等,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
二、保持教学场所卫生整洁
1.每天进行清洁打扫。各院部应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对教室、实验实训室等教学场所进行清洁打扫,定期检查教学用具和设备是否干净整洁,如有问题应及时清洁或维修,保持教学场所内外的整洁和卫生。
2.禁止乱扔垃圾和随意摆放物品。教室内不应有垃圾堆积,物品应摆放有序,方便师生使用。
3.维护公共卫生。学生和教师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不吸烟、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等,共同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学习环境。
学校将加强巡查和监督,确保教学秩序和卫生状况良好。
教务处
202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