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3)103 号
各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动落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激励广大职工创新创效,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按照《焦作市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焦工文〔2015〕6号)规定,市总工会决定,选树命名一批焦作市优秀职工创新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数量及推荐名额
拟命名2023年焦作市优秀职工创新工作室10个左右,其中我校推荐申报1个。
二、申报条件
1.有创新团队。原则上以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且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县级(含)以上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有精湛技艺的工匠人才为领衔人,组成创新团队。
2.有运作条件。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工作经费、完善的管理制度,运作规范有序。年度有计划,活动有台账。
3.有创新成果。已有效运行3年以上,以相对固定的团队协作模式开展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学习培训、交流协作等活动,承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有示范效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积极参加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联盟活动,有效带动群众性技术创新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企事业单位原有建制的研发机构和班组等不在命名之列。已被命名的焦作市优秀职工创新工作室不再推荐。
请各院部符合条件的工作室自愿申报,并于9月21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推荐审批表、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汇编文件)报送至教务处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表格请在附件下载填写)
联 系 人:马贝贝
电子邮箱:jzdxjwc@126.com
附件: 1.焦作市优秀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审批表
2.焦作市优秀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汇总表
3.焦作市优秀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材料参考提纲
焦作大学工会
焦作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