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学前有关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23〕80号
各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为确保新学期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安全,请各院部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安排如下:
一、教职工报到和正式上课时间
教职工报到时间为8月25日(星期五)。8月28日按照课表和有关规定进行线下授课。
二、相关要求
1.各院部请组织开好新学期的第一个全体会议,通知全体教师做好授课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开学前教室、实验实训室和办公区域环境的清理,做好上课前软硬件基础设备的调试工作,以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2.请各院部将教师报到情况于8月26日上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列清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应到和未到人数,备注未到原因)报教务科。同时将报到情况电子版发送至jzdxjwk@163.com。
3.任课教师要准备好所担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课表、教材等资料,各学院要做好教师教学资料的检查,确保上课资料准备齐全。教务处在开学初将加强常规教学检查,并对各院部的日常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教学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4.要求教师积极使用学习通智慧教学平台进行备课,完善相关课程资源。
5.各院部要再次核对各年级学生的课表和教学任务书,保证任课教师、所用教室(地点)和时间不发生冲突。要把核对无误后的课表(包括上课时间、地点和班级)及时通知到教师和学生。跨学院、跨专业的课程由任务承担部门负责通知任课教师。
6.各院部要依据《焦作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试行)》(焦大政〔2021〕92号)文件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各类隐患全面自查,及时反馈;隐患整改过程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填写《焦作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焦作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和提交院部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检查重点:灯具、风扇、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特别是检查雨后房屋、地面、桌椅等设施设备情况,及时报后勤维修。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实验课教师的专业安全培训,开课前的培训情况由部门领导签字后于8月27日下午下班前报教务处实验管理科。所有在实验实训室承担有教学任务的教师针对自己承担的教学任务特点,写出第一节拟给学生培训的安全内容,由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签字后,报学院领导审批。
7.从开学第一天起,各院部要进一步加强常规教学检查,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出本学期领导干部、教研室主任、教研室成员之间的详细的听课计划,各学院院长要带头深入班级听课。领导干部的听课计划纸质版于第一教学周星期五(9月1日)之前报教务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jzdxjwk@163.com。
8.通知教师及时填写教学进度表/能力课落实计划书纸质版,按规定于第一教学周星期五(9月1日)之前报教务科一份。
望各教学部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安全。教务处将组织人员于8月27日上午对开学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