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3)76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中关于制订程序的要求,兹定于7月4日召开焦作大学202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情况论证会。
为做好论证会准备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副校长秦海金、副校长林邓伟、质量管理与发展规划处处长李向东;各专业院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校外专业代表、毕业生代表(校外专家及毕业生代表由教务处抽取)。
二、会议时间地点:
1.时间:7月4日上午8点30(8点20签到完毕)。
参会并汇报的学院依次为:机电学院、土建学院、化工学院、信息学院、人文学院、艺术学院、经管学院、会计学院、太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
2.地点:行政楼201会议室
三、汇报要求
各院部需准备PPT进行汇报,汇报人为各学院院长。各专业院部的汇报PPT包含的重点内容为:
1.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否符合指导意见和通知要求的情况说明;
2.校企合作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情况;
3.“专业+信息技术”(特色专业“专业+信息技术+太极拳”、升本专业“专业+人工智能”)建设模式开展情况;
4.创新做法;
5.模块化课程标准制订方案(各专业群【“1+6”】提供);
6.新工艺、新技术、新规范纳入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论证情况;
7.有“双元”育人、订单班、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的院部需就培养模式进行汇报;
8.将1+X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情况(1+X证书试点院提供)。
9.“绿色低碳”的培养理念;相关专业着重体现绿色低碳的具体举措。
注:远程教育学院按教务处通知要求进行汇报,不参照上述要求。
四、有关要求:
1.汇报项目:2023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含往年修订的人培说明)。
2.各学院的汇报材料需制作成PPT文件,汇报时,重点汇报修订要点、校企共同制订情况、院部论证情况,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校级论证会当天,各学院须携带修订后的纸质人才培养方案(两套,盖章签字),并在汇报时交由专家通览。
4.各专业院参会成员由各学院负责通知到会。
教 务 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