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3〕59号
各院部:
根据《焦作大学助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新进教师承担教学任务需取得教师资格证和通过教学能力鉴定。为便于新进教师开展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新进教师助课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年度申请助课的教师。
二、时间范围
2023年6月5日至6月13日。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1.考核采用院部交叉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结合方式为:艺术学院—太极学院、经管学院—会计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机电学院—化工学院、基础部—马院、人文学院—招就处、人工智能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和土木建筑学院。
2.主要检查听课记录、辅导答疑记录、备课教案、总结报告等助课过程资料,以及指导教师意见、试讲情况、学生反馈情况等。
四、相关要求
1.请各院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交叉院部沟通好,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制定考核方案(时间地点、成员和考核方式、考核标准等),及时通知相关参核教师。考核方案需提前向教务处备案(6月7日前)。
2.教师助课的过程材料放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存档备查。
3.助课工作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4.考核学院(部)根据助课教师履行助课任务相关情况给出考核意见,并填写附件2,经考核院(部)小组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务处(6月13日前)。
附件1:2022年度助课申请人员表
附件2:2022年度助课教师考核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