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3〕44号
各院部:
根据《焦作大学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试行)》(焦大政〔2015〕52号)文件的要求,未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后两年内修完相应课程,达到毕业要求的往届生,提交相应成绩证明,可以发放毕业证书。受理时间为:5月8-12日。具体审核流程如下:
此项工作只接受院部集中报送,不受理学生个人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XX学生成绩的证明(院系版)
教务处
2023年5月8日
【关闭】
焦作大学教务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