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3) 48号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和教育部《教师数字素养》标准等文件精神,我校结合上级通知(教办资保〔2023〕120 号)要求,组织参加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说明
(一)项目设置
本次活动,我校可参与项目有: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共4个项目。
(二)项目说明
1.课件:是指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根据教学内容、目标、过程、方法与评价进行设计、制作完成的应用软件。能够有效支持教与学,高效完成特定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
各类教学软件、学生自主学习软件、教学评价软件、仿真实验软件等均可报送。
(1)制作要求:视频、声音、动画等素材使用常用文件格式。
(2)报送形式:作品以 zip 压缩包格式报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 700MB。课件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请同时提供该软件,如相关字体、白板软件等。建议同时报送软件运行录屏解说文件。
2.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 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方式,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中等职业教育组微课作品鼓励体现技能训练(包括训练模式)。
(1)制作要求: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 5 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视频格式采用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如 mp4 等),画面尺寸为 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 10 分钟,视频中建议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材料请一并提交。
(2)报送形式:作品以 zip 压缩包格式报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 700MB。
3.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是利用信息技术优化课程教学,转变学习方式,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案例。包括课堂教学、研究性教学、实验实训教学、见习实习教学等多种类型,采用混合教学或在线教学模式。鼓励思政课、教师教育类的信息化教学案例报送。
(1)制作要求: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案例介绍文档可包括: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获奖情况、推广情况等。教学活动录像:反映信息化课程教学情况,针对案例特点,提供合适的教学活动录像,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多节课堂片段剪辑、专题介绍视频等多种形式。使用 mp4 等格式,时间总计不超过 50 分钟。相关材料: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
(2)报送形式:作品以 zip 压缩包格式报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 700MB。。
4.优秀教育电视节目:是指教育电视新闻、校园电视作品、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等交流、展示类视频资源。
(1)制作要求:
教育电视新闻(含校园新闻):每条新闻时长控制在 3分钟以内;校园新闻应围绕一个新闻主题摄制,每条新闻控制在 1分钟以内。
校园电视作品(新闻专题类):校园专题以记录典型人物、文体活动或探讨校园生活热点问题,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为主题,时长控制在 10—15分钟。
校园电视作品(校园 DV、MV):应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主题集中、故事情节完整特征,适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上播放,时长不超过 10 分钟;MV 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学生演唱的歌曲,制作完成后有字幕,时长 3—5分钟。
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包括专题采访、栏目主持(不含电台播音主持);时长控制在 10分钟以内。
(2)报送形式:报送形式:前期录制分辨率不低于 720×576,视频制作推荐使用高清制式,压缩推荐采用 H.264 编码方式,码流率不低于 256Kbps,封装格式推荐使用 MP4,总大小不超过 2G。以 ZIP或 RAR 压缩包的方式上报。
二、资格审定和奖项设置
(一)资格审定
项目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课件、微课作品限作者一名;其它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 3人,每位参加教师(第一作者)限报送一件作品。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
作品须为原创作品,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加资格。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1.本活动自愿参加,申报人可自选参赛项目,申报作品需以院部为单位进行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开展评审推荐。
2.请各参与院部于6月15日前将作品登记表(附件1)、交流活动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05),电子版发至jzdxjyk5516@163.com。
联系人:李维娜 电话:2985516
附件:各类表格(附件1-2)
教务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