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3〕40 号
各院部:
现将2023年1+X证书省级师资培训承办单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为2023年度试点院校,具备开展拟承办证书线上培训、线下实践操作培训方面的能力。
(二)承办院部要高度重视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为培训工作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
(三)与拟承办证书的培训评价组织建立有良好合作关系,能够共同组建培训教师团队、共同制订并落实培训实施方案、共同组织培训学员。承办单位与培训评价组织签订有合作开展师资培训协议的优先。
(四)满足财务结算要求,能够开具河南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能够在2023年9月1日前完成培训工作。
二、申报要求
凡在附件1的证书列表中开展有试点的院部,至少申报一个证书的师资培训承办工作。
三、申报程序
申请承办院部请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注:每份申报书只能填写一种证书,同时申报多种证书师资培训的需分别填写),并报送申报书及佐证材料(不超过50页)的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2份,装订成册;佐证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文档。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4月19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电子文档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内含pdf版和word版,压缩包小于200M,发送至jzdxjyk5516@163.com。
教务处
2023年4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