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3〕38号
各学院:
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成绩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毕业生答辩、顶岗、军训和思想品德6成绩在5月16-17日完成。
二、成绩审核对象
2023届所有毕业生,包括2018级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2020级普通专业的学生,2021级“3+2”专业的学生。
三、审核方法
审核分两个阶段。
1.全面初审阶段(5月10日前)。
本次审核工作在教务系统-学籍管理-计划完成审核-初审。在未审核列表里:全选-自动审核,注意设置每页最大数;在已审核列表可以看到未通过学生名单,鼠标指向或点击“未通过”可按照方案列出具体的未通过课程明细,注意明细的判断依据是方案里每个课程类别规定的通过规则和课程代码。
2.终审阶段(5月18日)。
四、相关要求
1.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方案进行审核。
2.对未通过的学生要逐个落实课程,有些课程由于学生复学、转专业等可能已学。
3.公选素质教育课程不适用系统筛选,请手动导出素质教育课程,按照学号归类,筛选出学分不够的学生。
4.5月18日前将《XX学院成绩审核不具毕业资格的学生名单》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教务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jzdxjwk@163.com。
请各学院认真安排,按时完成,确保毕业生审核工作顺利完成。
教务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