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3〕29号
各院部:
为全面贯彻立德树人,切实推进学校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课程思政教育教学工作,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1〕98 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3〕89 号)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学校拟开展2023年焦作大学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立项暨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在全校范围内,选树一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加强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推进学校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加快形成“院院有精品、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推荐限额
本次申报的校级限额、省级限额(按省文件执行)分配如下:
(一)职业教育项目
1.课程推荐。
校级:各院部不超过2门,重点专业群建设院部不超过3门。其中推荐省级的不超过1门。
省级:不超过4门。
2.中心推荐。学校总额不超过1个。
校级:各院部不超过1个。
省级:不超过1个。
(二)继续教育项目(注:继续教育课程类别需通过继续教育学院评审推荐报送)。
1.课程推荐。
校级:不超过5门。
省级:不超过1个。
2.中心推荐。
校级:不超过1个。
省级:不超过1个。
三、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省级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职业教育课程要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注重德技并修、育训结合,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等内容;继续教育课程要充分考虑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注重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面向终身学习,培养学习者立足岗位的创新意识与责任担当。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四、申报要求及相关说明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课程思政建设,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深入挖掘专业课程各教学环节育人功能,要深入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加强示范项目建设推广。报送课程应结合本校学科专业特色,突出不同教育类型特点,鼓励适用范围广、共享范围大的课程申报。
2.根据本次校级申报、评审情况,择优推荐参与省级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通过校级立项建设但未被推荐参与本轮省级申报的校级项目,在下轮省级申报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获得本次校级示范项目立项的课程,建设周期为两年,建设周期内,需以院部为单位,于每年 12月底前提交课程思政建设情况报告并发送电子稿至 jzdxjyk5516@163.com,报告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学院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各示范项目工作进展等。教务处将持续跟踪项目进展,适时选树典型在全校宣传推广。
4.申报以院部为单位,将项目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基层遴选推荐表和汇总表(一式一份)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 jzdxjyk5516@163.com ,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电话:2985516
附件:1.基层遴选推荐表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3.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4.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
5.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教务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