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2〕120号
各院部:
按照最新上级防疫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封闭管理期间的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科学安排线下和线上教学。各院部要根据课程实际,在确保师生生命健康的基础上,切实稳定和提高教学质量。封闭管理期间,在校内封闭的教师可采用线下教学的方式;凡校外的教师一律不得返校开展线下教学。开展线下教学的课程原则上为体育课、实验实训课和小班授课的专业课。
二、加强线下教学的管理。采用线下授课的教师要加强日常考勤,积极宣传防疫政策,维护课间秩序,严格落实间隔一米就坐要求,如无法满足间隔就坐要求,可临时调整大教室授课或分组授课。线下上课的学生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在楼道聚集扎堆、逗留喧哗,进入教室后主动分散就座,下课后自行错峰就餐。
三、各学院要加大线上和线下教学检查力度,全面掌握本学院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和课堂学习效果。
四、教务处、发规处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组织人员对各学院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切实保障教学效果。
教务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