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2〕111号
各院部:
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师生生命健康,现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各院部要根据课程实际,按照教学计划进行线下教学,严格落实错峰上课,全程佩戴口罩,不得在楼道聚集扎堆、逗留喧哗,进入教室后主动分散就座,下课后自行错峰就餐。无课学生在就餐时间段提前就餐。
二、任课教师要加强日常考勤,积极宣传防疫政策,督促学生佩戴口罩,维护课间秩序,落实间隔一米就坐要求。
三、各学院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加大教学检查力度,全面掌握本学院学生上课出勤情况。每天汇总当天课程的出勤率,每周院部内部通报一周课程的到课率,每月月初统计一月内课程到课情况并报教务处。
四、教务处、发规处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组织人员对各学院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切实保障教学效果。
教务处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