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22〕50号
各院部:
根据《焦作大学关于学分互认与学分转换的规定(试行)》(焦大政〔2019〕26号)文件精神,现对本学期学生通过创新创业、网络在线学习等方式获得的学分认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程序
1.根据《焦作大学关于学分互认与学分转换的规定(试行)》(焦大政〔2019〕26号)规定的各类情形的流程和时间进行认定。
2.各学院整理汇总相关材料,填写学分互认汇总表(附件1),再由院长签署审核意见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和学分互认汇总表纸质版送教务处复审,同时将学分互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zdxjwk@163.com。
3.录入教务系统。各院部将学生相关材料纸质统一收齐后,在教务系统-学生工作-创新学分-院系管理-代理申请中,将各个学生的材料拍成图片,再压缩成包,作为附件,由院部统一录入教务系统。
二、注意事项
1.各院系在查验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时,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查验无误后原件退给学生,留存复印件并报送教务处一份。
2.通过网络在线学习认定公选课学分的学生,认定的相关课程必须提供课程学习相关证书,证书上须清楚反映所学课程、学时等信息。
附件1:学分互认汇总表
附件2:焦作大学关于学分互认与学分转换的规定(试行)
教务处
2022年5月10日